1945-1987的台灣經歷日本戰敗後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國共內戰後政府撤退來台,接下來就是長達38年的戒嚴(1949-1987)。戰後初期,台灣較為活躍的女性政治人物如謝娥等人自發成立了全省性的婦女會,但當黨國體制在台加強控制之後,婦女會也只能成為附庸。統治者由上而下式的組織工作,表現在諸多相關團體上例如軍中的「女青年訓練大隊」、由蔣宋美齡一手主導的「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婦聯會)」及中國國民黨的「婦女工作會」等等。
而此時期的女性政治人物也多需依附於政權之下,離開國民黨後長期無黨籍的省議員許世賢是難得的特例,犀利的問政讓她與其他五名非國民黨籍男性省議員合稱五龍一鳳。婦女運動則主要表現在社會風俗的改進,如保護養女運動或提出墮胎合法化等政策。
在政治的幽暗處,1950-60年代出現大量的政治受難者,而且不分本、外省甚至原住民族都受害。女性政治受難者入獄甚至槍決者不在少數,除此之外,男性受難者的身邊的妻兒也成了獄外之囚。
除了政治工作外,女性到了戰後職場的選擇也更為多元,不但可以擔任軍警、司法官甚至大法官,女性體育選手的社會地位也得以提升,但中國小姐等物化女性的選美比賽也獲得社會認同。
1970年代起,新一波婦女運動漸漸興起,呂秀蓮提出「新女性主義」,1980年代李元貞創設了婦女新知雜誌社,是後來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前身。而職業婦女所受到的職災傷害也漸漸成為新聞焦點,飛歌女工暴斃事件、RCA案甚至旗津渡輪沈船事件都顯示出女工的職場安全仍有待加強。
此時期的台灣女性與男性一同承受著時代的苦難,但在物質條件逐漸豐厚且教育水準日高之後,女性獨立自主的道路也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多婦女得以走出家庭,成就自己的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