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讀取中圖示
2019

2019

  •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
  • 宗教團體提案公投:「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2017

2017

  • 司法院公佈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宣告民法排除同志婚姻違憲。
2016

2016

  • 蔡英文當選中華民國第十四任總統,為我國史上首位女性元首。
2009

2009

  • 解嚴後臺灣~2009 七頂峰世界攀登隊成功登上「世界之巔」珠穆朗瑪峰,江秀真成為全球首位從珠峰南、北兩側均攻頂成功的女性。
  • 解嚴後臺灣~2009 薪傳獎得獎人廖瓊枝獲頒發第一屆重要傳統藝術保存者暨保存團體證書。
2008

2008

  • 解嚴後臺灣~2008 民進黨主席選舉結果,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成為第一位由黨員直選產生的女黨魁。
2007

2007

  • 解嚴後臺灣~2007 公布「人工生殖法」。
2006

2006

  • 解嚴後臺灣~2006 環繞著以女同志媽媽為核心的「拉媽報」創刊。
  • 解嚴後臺灣~2006 全臺首座女性文化地標-淡水女學堂揭幕。
  • 解嚴後臺灣~2006 「性騷擾防治法」開始實施。
2005

2005

  • 解嚴後臺灣~2005 性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
2004

2004

  • 解嚴後臺灣~2004 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
  • 女同志媽媽刊物《拉媽報》(LaMaNews)創刊。
2003

2003

  • 解嚴後臺灣~2003 臺灣第一個女性主題商業電臺──「姊妹電臺FM105.7」正式開播。
  • 解嚴後臺灣~2003 公布「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 解嚴後臺灣~2003 臺灣一代青衣祭酒-顧正秋獲得國家文藝獎肯定。
2002

2002

  • 解嚴後臺灣~2002 連絡社區姊妹情誼、獲得知識的學習資訊,且專為女性設計的社區大學「彰化縣政府婦女社區大學」成立。
2001

2001

  • 解嚴後臺灣~2001 第一屆臺灣國際民族誌影展中,姜玫如的作品「尪姨秋燕」大放異彩。
  • 解嚴後臺灣~2001 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
2000

2000

  • 解嚴後臺灣~2000 提供婦女一個知性成長的園地,具有「紫藤園」之稱的高雄市社會局婦女館成立。
  • 解嚴後臺灣~2000 立法院制定公布「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 解嚴後臺灣~2000 呂秀蓮當選第一位女性副元首。
  • 解嚴後臺灣~2000  南臺灣第一間性別主題書店-「好書店」於高雄誕生。
1999

1999

  • 解嚴後臺灣~1999 臺籍慰安婦求償案,東京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兩位臺籍慰安婦在婦女救援基金會及日本律師團陪同下出庭控訴。
  • 解嚴後臺灣~1999 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出版「女人六法」,幫助女人更了解法律。
  • 解嚴後臺灣~1999 內政部正式成立「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
  • 解嚴後臺灣~1999 內政部正式成立「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
  • 解嚴後臺灣~1999 修正公布刑法部分條文,大幅翻修有關婦女人權保障、社會公共秩序維護相關條文,新增性自主專章,提高性侵害的刑度,一般性侵害自2001年起改為公訴罪。
  • 解嚴後臺灣~1999 主婦聯盟與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起「婦女團體聲援反核大遊行」。
  • 解嚴後臺灣~1999 教育部公布第一份校園性侵害防治辦法,明確要求各校訂定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處理辦法,設立申訴管道。
  • 解嚴後臺灣~1999 衛生署公布「人工生殖法草案」,未來先天無子宮或子宮因病切除之女性,可望請非親屬或親姊妹、堂表姊妹為代理孕母,而孕母需為已婚且育有子女的二十至四十歲女性。
  • 解嚴後臺灣~1999 吳碧殊當選臺北市議會議長,成為臺灣地方自治史上第一位女性議長。
  • 解嚴後臺灣~1999 發生「九二一集集大地震」空前浩劫,死亡逾2,200人。
1998

1998

  • 解嚴後臺灣~1998 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家暴現行犯可立即逮捕,非現行犯若有繼續傷害家庭成員之虞,可逕行拘提,當事人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 解嚴後臺灣~1998 大法官作第524號解釋令,明訂嫁夫不再隨夫居的解釋。
  • 解嚴後臺灣~1998 網氏/罔市女性電子報(e-mail版)於婦女節正式推出,固定於隔週週日出刊
  • 解嚴後臺灣~1998 臺北市公娼自救會、女工團結生產線、粉領聯盟發起「反污名大遊行」,為臺北市強行廢除華西街娼館巷弄,並發表污名宣言。
  • 張小月成為中華民國首位女大使。
1997

1997

  • 解嚴後臺灣~1997 提昇婦女權益、推行婦女人身安全法案和制訂婦女政策藍圖為目的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成立。
  • 解嚴後臺灣~1997 行政院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會,重點在於修法促進兩性平權、成立性侵害防治中心、提升勞動參與率、解決托老托兒問題、保障婦女參政。
  • 解嚴後臺灣~1997 臺北市政府正式廢除「臺北市管理娼妓辦法」,北市萬華區寶斗里和大同歸綏街的公娼走入歷史。
  • 解嚴後臺灣~1997 教育部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
  • 解嚴後臺灣~1997 外交部取消外交特考中女性錄取限制
  • 解嚴後臺灣~1997 臺北市政府宣布廢除公娼解嚴後臺灣~1997 世界女青選在臺灣首次召開女青年會亞太區域會議。
1996

1996

  • 解嚴後臺灣~1996 婦女運動者彭婉如慘遭殺害。
  • 解嚴後臺灣~1996 民法親屬編第二次修正(修正有關子女監護及父母對子女親權之行使不再以父權獨大,而是依子女最佳利益為依歸)。
  • 解嚴後臺灣~1996 第六屆大法官會議對夫妻財產釋憲案做出解釋,《民法親屬編》中「不屬夫之原有財產由夫享有權利」之規定,違反憲法兩性平等原則。
  • 解嚴後臺灣~1996 女飛官陳君宜,在接受空軍佳山基地的子鷹計畫後,成為臺灣首位女性戰鬥飛行軍官。
  • 解嚴後臺灣~1996 歌仔戲演員孫翠鳳,獲得第34屆十大傑出青年。
  • 解嚴後臺灣~1996 大學女生發起搶攻男廁運動。
  • 解嚴後臺灣~1996 第九任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同時也是華人地區首次的總統、副總統全民直選。
1995

1995

  • 解嚴後臺灣~1995 臺灣國際聯盟與呂秀蓮合辦的「1995世界和平婦女高峰論壇」,在臺北舉行。
  • 解嚴後臺灣~1995 解嚴後臺灣華人文壇上的閃亮文星張愛玲,於洛杉磯公寓過世。
  • 解嚴後臺灣~1995 國民黨婦工會舉辦「婦女政策白皮書」發表會,並正式公布婦女政策白皮書。
  • 解嚴後臺灣~1995 女學會出版《臺灣婦女處境白皮書》,集結民間女性學者,針對國內婦女的法律、人身安全、工作、參政、教育等發表論文。
  • 解嚴後臺灣~1995 施寄青宣布參選總統,成為國內第一位女性總統候選人。
  • 解嚴後臺灣~1995 臺北市政府成立「臺北市婦女權促進委員會」。
  • 解嚴後臺灣~1995 粉領聯盟、女工團結生產線發動「反單身、禁孕條款」遊行。
  • 解嚴後臺灣~1995 在臺北舉行第一屆雷斯盃,比賽項目有籃球和排球,具有一百多人參加。
  • 解嚴後臺灣~1995 泰雅族女作家里慕伊˙阿紀(漢名曾修媚),作品〈山野笛聲〉獲得第一屆山海文學獎「散文組」第一名。
  • 解嚴後臺灣~1995 公布「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1994

1994

  • 解嚴後臺灣~1994 臺灣一代歌星-鄧麗君舉辦生平最後一次勞軍晚會。
  • 解嚴後臺灣~1994 臺灣大學女同志社團「女同志性戀文化研究社」成立,於一年後向學校登記成為正式社團。
  • 解嚴後臺灣~1994 釋字365號解釋宣告民法第1089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權利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的父權獨大條款違憲。
  • 解嚴後臺灣~1994 臺灣婦女團體抗議一連串的校園性騷擾事件組成女人連線,並在臺北街頭舉行「522女人連線反對騷擾大遊行」。
  • 解嚴後臺灣~1994 提供婦女知識寶庫的「女書店」開張,成為臺灣第一家由女人投資、經營專賣女性書籍的書店。
  • 解嚴後臺灣~1994 世界婦女高峰會議在臺北舉行,主題為婦女與政治領導。
  • 解嚴後臺灣~1994 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由張仁淑法官,代表向內政部申請許可設立。
  • 解嚴後臺灣~1994 女工團結生產線等10個婦女團體,促政府落實保護女性勞工。
  • 解嚴後臺灣~1994 「臺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成立。粉領聯盟成立
1993

1993

  • 解嚴後臺灣~1993 婦女新知基金會組織勞動者「小紅帽大隊」,參加工人秋鬥大遊行。
    解嚴後臺灣~1993
  • 發生鄧如雯殺夫案解嚴後臺灣~1993 舉辦臺灣首屆「女性影像藝術展」。
  • 解嚴後臺灣~1993 學術與婦運二合一的婦女團體「女性學學會」成立。
1992

1992

  • 解嚴後臺灣~1992 婦女新知基金會、晚晴協會、主婦聯盟、新女性聯合會發表婦女保障名額聲名。
  • 解嚴後臺灣~1992 臺北健康幼稚園於校外活動時發生火燒車意外,女教師林靖娟重回車內搶救孩童而喪生。
  • 解嚴後臺灣~1992 提出「婦女憲章─一千萬女性的心聲」,要求落實憲法男女平等原則。
1991

1991

  • 解嚴後臺灣~1991 以《薩哈拉的故事》的女作家三毛,在榮總醫院自縊。
  • 戰後第一個女性工運團體──女工團結生產線成立。
  • 全國大專女生行動聯盟成立。
1990

1990

  • 解嚴後臺灣~1990 中華航空公司職員劉豔玲、陳麗惠,在通過飛行訓練後,取得美國民航局核發的商業飛機執照,成為臺灣首批民航機女飛行員。
1989

1989

  • 解嚴後臺灣~1989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兩性與社會研究室」成立,為國內首度為大學生開設兩性問題的研究課程。
1988

1988

  • 解嚴後臺灣~1988 臺灣首座幼兒圖書館「信誼幼兒圖書館」成立,提供親子共同閱讀的環境。
  • 解嚴後臺灣~1988 廖瓊枝榮獲教育部第四屆民族藝術薪傳獎,是歌仔戲界以個人身份獲獎第一人。
  • 解嚴後臺灣~1988 臺灣大學首次成立女性主義的自覺社團「女研社」。
  • 解嚴後臺灣~1988 救援遭受家庭暴力婦女的「勵馨基金會」成立。
  • 解嚴後臺灣~1988 協助受暴婦女以及救援雛妓的財團法人臺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成立。
  • 解嚴後臺灣~1988 晚晴知性協會成立。
  • 解嚴後臺灣~1988 婦女救援基金會、婦女新知與彩虹專案舉辦「救援雛妓大遊行」,將救援雛妓的訴求大聲提出。
  • 解嚴後臺灣~1988 尤美女律師創辦尤美女律師事務所郭婉容出任財政部長。
1987

解嚴後臺灣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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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解嚴後,各種政治、社會運動興起,彼此之間有競爭也有結盟,如以女性為主體成立的環保團體「主婦聯盟」便是至今仍相當活躍的團體。而性別運動也開始發展出更多元的議題與組織,如以離婚婦女為關懷對象的的晚晴協會、以大專女生為主的「全國大專女生行動聯盟」、女性學者組成的「女學會」,以新移民配偶為主的「南洋台灣姐妹會」等等。

 

但在一片繽紛中也有幾起震驚社會的不幸事件,1996年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搭計程車遭殺害,1993年鄧如雯殺夫案,暴露了女性的人身安全險境即無法獲得社會支持系統援助的無望。這兩起命案各推動了相關的法案進展,如同葉永鋕命案與台大畢安生教授的生命也推進了性平教育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進程。

 

此時期的台灣進入民主化與自由化的時代,女性參政也一改過去依附於黨國與家族男性成員或政治運動者眷屬的悲情形象,有更多女性是靠著自身的努力取得成就,2000年政黨輪替,呂秀蓮副總統是第一位女性備位元首,2016年,蔡英文更成為本國首位女性元首,即使是百年老店中國國民黨也出現了洪秀柱作為首任女性黨主席。

 

而這時期的性別運動也從女權的爭取擴大到性別平權運動,跳脫既定的生理性別框架,鼓勵人們追求自己想要的性別認同。同志運動中的重要活動台北同志遊行,從2003年開始舉辦,至今不輟,且規模一年比一年盛大。同性婚姻則在多次立法攻防戰失敗後,於2017年由大法官釋憲確認為合法。

 

此時期台灣的性別運動已長出豐富而多元的面貌,如同這座島嶼淵遠流長的多族群共存記憶,但性別平權仍有漫漫長路要走,不論是性別刻板印象所影響的就學就業選擇或是#METOO運動所揭發的熟人性暴力,甚至到了網路時代還有網路性霸凌的新興課題正待克服,但只要公民社會持續活躍進步,性別平權終將逐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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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 解嚴後臺灣~1987 女子網球好手王思婷,在亞洲青少年網球賽女子單打決賽中封后。
  • 解嚴後臺灣~1987 臺灣大學女學生成立女性主義研究社。
  • 解嚴後臺灣~1987 為救援被迫從娼的婦女成立的團體「婦女救援基金會」。
  • 解嚴後臺灣~1987 婦女新知聯合彩虹專案、臺灣人權協會、原住民等團體,發起「抗議販賣人口-關懷雛妓」的華西街大遊行。
  • 解嚴後臺灣~1987 拯救遭受性別暴力的婦女為目的的現代婦女基金會成立。
  • 臺灣第一個婦女環保團體—主婦聯盟誕生。
1986

1986

  • 戰後臺灣~1986 基督教長老教會彩虹婦女事工中心成立「彩虹少女之家」,收容安置來自原住民和鄉村身陷火坑的少女。
  • 戰後臺灣~1986 中華女籃,首度獲得進軍世界盃女子籃球賽的資格。
  • 戰後臺灣~1986 排灣族女大頭目包春琴,以跳舞獲得教育部頒發薪傳獎的肯定。
1985

1985

  • 戰後臺灣~1985 余陳月瑛當選高雄縣縣長,成為臺灣首位的女縣長。
  • 戰後臺灣~1985 臺灣大學人口研究中心婦女研究室成立
  • 戰後臺灣~1985 民法親屬編首度修正,初步保障婦女於法律上的權利。
  • 戰後臺灣~1985 行政院衛生署訂定公布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且提出施行人工流產或結紮手術醫生指定辦法,全文十條。
1984

1984

  • 戰後臺灣~1984 立法院制訂通過優生保健法。
  • 戰後臺灣~1984 有鵝媽媽之稱的趙麗蓮,告別長達40年的空中英語教學生涯。
1983

1983

  • 戰後臺灣~1983 高爾夫球女將涂阿玉,在《體育世界週刊社》主辦的金牌獎的活動中,當選年度最佳運動員。
  • 戰後臺灣~1983 掀起京劇現代化的郭小莊獲得華美藝術中心頒「亞洲傑出藝人獎」。
1982

1982

  • 戰後臺灣~1982 李元貞、曹愛蘭、鄭至慧、劉毓秀、尤美女等人,創立婦女新知雜誌社,並發行《婦女新知》月刊。
1981

1981

  • 戰後臺灣~1981 許世賢在嘉義市將升格為省轄市的背景下,她轉而參選地方首長並再度當選嘉義市長,在這個任期嘉義市也從縣轄市升格為省轄市,為臺灣第一位女性省轄市長。
  • 戰後臺灣~1981 伍曼麗獲得中國文藝協會第22屆中國文藝獎章。
1979

1979

  • 戰後臺灣~1979 中華木蘭女子足球隊,在美國榮獲第一屆國際女子足球邀請賽冠軍。
  • 戰後臺灣~1979 臺灣首位女指揮家-郭美貞組織「臺北愛樂交響樂團」。
  • 戰後臺灣~1979 教育部核定臺北市立女子師範專科學校,於同年7月改制,兼收男女學生,並改為臺北市立師範專科學校。
1978

1978

  • 戰後臺灣~1978 陳秀喜詩作〈我的筆〉參加美國National Society of Published Poets INC.所舉辦詩作競賽,榮獲第二名。
  • 戰後臺灣~1978 紀政當選美國加州州立綜合理工大學最傑出校友獎。
1977

1977

  • 戰後臺灣~1977 因運動傷害退出體壇的紀政回臺,出任田徑協會總幹事,盡心推廣體育活動。之後,更擔任立委等職務,展開另一種形式的「運動生涯」。
1976

1976

  • 戰後臺灣~1976 具有臺灣乞丐之母的施照子,照顧乞丐的「愛愛寮」更名為「臺北市私立愛愛院」。
  • 戰後臺灣~1976 專門為不幸被遺棄或遭遇性侵害的婦女,提供必要的法律、醫療及安全服務的專線──「保護你專線」開線。
  • 三毛首部散文著作《撒哈拉的故事》面世
1975

1975

  • 戰後臺灣~1975 女山岳專家楊張碧蓮,順利完成臺灣百岳的攀登壯舉。
  • 戰後臺灣~1975 中華國泰女子籃球隊,在美國榮獲第二屆國際女籃邀請賽冠軍后座。
  • 詩人石中英出版《芸香閣儷玉吟草》詩集
1974

1974

  • 戰後臺灣~1974 臺灣首次舉辦女子少年棒球賽,臺南市海東國小拿下冠軍。
  • 戰後臺灣~1974 中華女子籃球隊榮獲巴西國際女籃錦標賽亞軍。
1973

1973

  • 津渡輪「高中六號」沈船事件。
  • 戰後臺灣~1973 臺灣第一的榮星主婦合唱團成立後,招納新血,改名為榮星合唱團婦女隊。
  • 舉行第一屆臺灣女子少年棒球賽。
1972

1972

  • 戰後臺灣~1972 推行「媽媽教室」,利用假日在學校或社區,開授子女教養、家庭管理、衛生、縫紉、插花和烹調等家事技藝課程。
  • 呂秀蓮提出「新女性主義」。
  • 發生飛歌女工暴斃事件。
1971

1971

  • 戰後臺灣~1971 臺灣省家庭計畫推行委員會,提倡一對理想夫婦的子女減數為兩個,以緩和未來人口壓力,並推「兩個孩子恰恰好」的口號。
1970

1970

  • 戰後臺灣~1970 臺灣省衛生處派合格的助產士至懷孕的婦女家中,為孕婦做產前檢查。
1969

1969

  • 戰後臺灣~1969 家庭洗衣的幫手「白蘭洗衣粉」上市,與黑松沙士、黑人牙膏並稱為「二黑一白」的家用產品。
  • 戰後臺灣~1969 臺灣第一位女地質學家-王執明取得德國魯爾大學礦物研究所博士學位返臺任教。
  • 首次發行女性圖像貨幣。
  • 臺灣省教育廳實施中學生髮禁。
1968

1968

  • 戰後臺灣~1968 有嘉義媽祖婆之稱的許世賢,當選臺灣首位民選女市長。
  • 戰後臺灣~1968 義務教育延長為九年,初級中學全面改制為國民中學。
  • 戰後臺灣~1968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中華民國被迫退出。
1967

1967

  • 戰後臺灣~1967 張金蘭被任命為司法院大法官。
  • 知名華語流行音樂女歌唱家鄧麗君首次發行唱片。
1966

1966

  • 戰後臺灣~1966 以英、法、德、西班牙語等四科,培養女性外語人才,由天主教在臺創辦的「文藻女子外國語文專科學校」(今文藻外語學院)創立。
  • 戰後臺灣~1966 第1屆十大傑出女青年評定為王澄霞、紀政、李鍾桂、張秋香、蘇玉珍、城璧連、郭美貞、陳潔瀅、劉娟翔、湯樂誦。
  • 戰後臺灣~1966 證嚴法師於花蓮籌辦「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
  • 經濟部成立高雄加工出口區。
1965

1965

  • 戰後臺灣~1965 五項運動選手紀政,表現優異,被國際統計局列為世界最傑出的女性運動員之一。
1964

1964

  • 戰後臺灣~1964 婦女參政的「婦女保障名額」發揮作用,鄭杜有妹成為臺灣地方自方史上首位女副議長。
1963

1963

  • 戰後臺灣~1963 瓊瑤小說首次搬上電影螢幕。
  • 戰後臺灣~1963 女作家郭良蕙的《心鎖》小說,評定為色情作品遭禁。
  • 戰後臺灣~1963 靜宜英專改制為「靜宜女子文理學院」。
  • 紀政榮獲第一屆十大女青年的殊榮。
1962

1962

  • 戰後臺灣~1962 臺灣女廚大師傅培梅,登上螢光幕大展廚藝,傅培梅時間成為主婦最愛收看的婦女節目。
  • 戰後臺灣~1962 第三屆中國小姐選美由劉秀嫚獲得后座,且代表臺灣參加環球小姐選美,獲得第四名。
1961

1961

  • 戰後臺灣~1961 臺灣女模特兒林絲緞,舉行絲緞畫室的首屆人體畫展。
  • 莊淑旂取得慶應大學博士學位。
1960

1960

  • 戰後臺灣~1960 政府為了擴展外交,爭取海外人心,塑造臺灣社會安定的形象,首度開放中國小姐選拔。
1959

1959

  • 戰後臺灣~1959 蔣宋美齡與吳舜文同時獲得世界傑出婦女獎。
1958

1958

  • 戰後臺灣~1958 臺灣物理科學的女研究者-吳健雄獲得中央研究院院士。
  • 戰後臺灣~1958 中國女童軍總會成立,並定六月一日為女童軍總會成立紀念日。
  • 周美玉榮升少將。
1957

1957

  • 戰後臺灣~1957 戰後臺灣最早設立的女子商業高等學府「銘傳女子商業專科學校」(今銘傳大學)成立。
  • 戰後臺灣~1957 戰後臺灣最早成立的家政專科學校-「實踐家政專科學校」(今實踐大學),秉持發展家政教育以健全社會、建設國家的理念,發展女子家政教育。
1956

1956

  • 戰後臺灣~1956 臺灣省政府頒佈「臺灣省管理妓女辦法」以及《臺灣省現行養女習俗改善辦法》。
1955

1955

  • 戰後臺灣~1955 范馨香法官升任臺灣高等法院民三庭庭長,成為臺灣第首位女性簡任庭長。
1954

1954

  • 戰後臺灣~1954 基督教女青年會重組董事會,強化組織藉此轉型後,啟動了積極參與國際的能量。
  • 孫理蓮創立芥菜種會。
  • 女性省議員首倡墮胎合法化。
  • 中國家庭計畫協會成立。
1953

1953

  • 戰後臺灣~1953 戒嚴時期最高的婦運領導機構-中央婦女工作會成立。
  • 戰後臺灣~1953 為配合高中以上學生實施軍事訓練計畫,省教育廳規定高中制服,其中女生需穿卡其色青年裝與卡其色裙、頭帶船形帽。
  • 戰後臺灣~1953 臺灣第一個舞蹈教學社-蔡瑞月舞蹈社成立。
  • 戰後臺灣~1953 張甘妹進入臺大擔任法律系助教,開始其刑事學研究生涯。
1952

1952

  • 戰後臺灣~1952 臺灣省教育廳為養成學生的新生活精神,規定中學生蓄髮的標準(髮禁),其中女生的標準一律以西瓜皮的短髮,長度不過耳際為標準。
  • 戰後臺灣~1952 臺北市設立女警隊,由陳眉泉出任首任隊長。
  • 女詩人李德和詩集出版。
  • 江賜美擔綱布袋戲班「賜美樓」演出。
1951

1951

  • 戰後臺灣~1951 具有嘉義三絕才女-張李德和當選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第一屆議員。
  • 戰後臺灣~1951 呂錦花發起「保護養女運動委員會」,發動社會力量捍衛養女人權。
1950

1950

  • 戰後臺灣~1950 臺灣布袋戲界第一代女演師──江賜美塑造怪俠紅黑巾角色。
  • 戰後臺灣~1950 臺灣第一個女子籃球隊-純德女籃,參加第一屆全省籃球聯賽便擊敗勁旅奪得冠軍,在此項比賽中連續衛冕17年。
  • 戰後臺灣~1950 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成立。
  • 中華民國首位第一夫人蔣宋美齡遷台。
  • 警校招募原住民女警。
1949

1949

  • 戰後臺灣~1949 趙麗蓮博士開始主持「空中英語教育」,為了配合英語教學廣播,在10月發行《學生英語文摘》。
  • 戰後臺灣~1949 臺北基督教女青年會(YWCA)成立。
  • 戰後臺灣~1949 周文璣來臺為推銷明星花露水,擔任模特兒;該產品推出後,造成轟動且風靡全臺。
  • 戰後臺灣~1949 屏東阿猴寮營成立女青年大隊,展開嚴格的女兵培訓。
1948

1948

  • 戰後臺灣~1948 臺灣第一位女監察委員-李緞,進入中央監察機構。
1947

1947

  • 戰後臺灣~1947 臺灣省警察訓練所招考第一批女警。
  • 戰後臺灣~1947 臺灣第一個女性專欄-《臺灣婦女週刊》,自8月起連載。
  • 戰後臺灣~1947 培育白衣天使的搖籃「臺灣省立護理專科學校」(今國立臺北護理學院)成立。
  • 戰後臺灣~1947 煙販林江邁遭專賣局查緝員施暴,「二二八事件」。
1946

1946

  • 戰後臺灣~1946 謝娥當選臺灣首位女立法委員。(書寫1947、立法院網站第一次選舉為1948)
  • 戰後臺灣~1946 由臺灣女人自行編印發行的《臺灣婦女月刊》出版。
  • 戰後臺灣~1946 戰後臺灣第一個成立的全省性婦女團體-臺灣省婦女會。
  • 戰後臺灣~1946 舉辦戰後臺灣規模最大的婦女大會。
1945

戰後臺灣 (1945~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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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1987的台灣經歷日本戰敗後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國共內戰後政府撤退來台,接下來就是長達38年的戒嚴(1949-1987)。戰後初期,台灣較為活躍的女性政治人物如謝娥等人自發成立了全省性的婦女會,但當黨國體制在台加強控制之後,婦女會也只能成為附庸。統治者由上而下式的組織工作,表現在諸多相關團體上例如軍中的「女青年訓練大隊」、由蔣宋美齡一手主導的「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婦聯會)」及中國國民黨的「婦女工作會」等等。

 

而此時期的女性政治人物也多需依附於政權之下,離開國民黨後長期無黨籍的省議員許世賢是難得的特例,犀利的問政讓她與其他五名非國民黨籍男性省議員合稱五龍一鳳。婦女運動則主要表現在社會風俗的改進,如保護養女運動或提出墮胎合法化等政策。

在政治的幽暗處,1950-60年代出現大量的政治受難者,而且不分本、外省甚至原住民族都受害。女性政治受難者入獄甚至槍決者不在少數,除此之外,男性受難者的身邊的妻兒也成了獄外之囚。

 

除了政治工作外,女性到了戰後職場的選擇也更為多元,不但可以擔任軍警、司法官甚至大法官,女性體育選手的社會地位也得以提升,但中國小姐等物化女性的選美比賽也獲得社會認同。

 

1970年代起,新一波婦女運動漸漸興起,呂秀蓮提出「新女性主義」,1980年代李元貞創設了婦女新知雜誌社,是後來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前身。而職業婦女所受到的職災傷害也漸漸成為新聞焦點,飛歌女工暴斃事件、RCA案甚至旗津渡輪沈船事件都顯示出女工的職場安全仍有待加強。

此時期的台灣女性與男性一同承受著時代的苦難,但在物質條件逐漸豐厚且教育水準日高之後,女性獨立自主的道路也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多婦女得以走出家庭,成就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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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

  • 戰後臺灣~1945 蔡瑞月畢業於日本石井綠舞蹈研究所。
1944

1944

  • 日本時代~1944 排灣族的包春琴,成為臺東達仁鄉土坂村的女頭目。
1943

1943

  • 日本時代~1943 陳進作品〈更衣〉參展第六回新文展。
1942

1942

  • 「大日本婦人會」臺灣本部成立。
1941

1941

  • 日本時代~1941 臺灣首位女記者楊千鶴,進入由日本人經營的「臺灣日日新報社」,擔任家庭文化欄的記者。
1940

1940

  • 日本時代~1940 臺灣才女黃鳳姿出版《七娘媽生》和《七爺八爺小說》,獲得臺日作家的讚賞並稱為臺灣的豐田正子(日本少女作家)。
1939

1939

  • 日本時代~1939 臺灣首位女博士-許世賢取得九州帝國大學醫學博士。
1938

1938

  • 日本時代~1938 南澳泰雅族少女沙韻,冒著風雨為即將上戰場的老師扛行裏下山,不幸翻落溪谷,遺體始終未尋獲,當地為她盛大舉行追悼儀式;而後她的故事改為「沙韻之鐘」,成為中日戰時愛國少女的形象。
  • 日本時代~1938 日軍開始在臺徵召軍中慰安婦,透過公家機構或民間掮客,或拐騙或強迫,送至戰場從事性奴隸工作。
    日本時代~1938 中日戰爭爆發臺灣進入暫時體制,女子學校教育強行遠足、軍隊體驗和看護訓練等課程。
1937

1937

  • 日本時代~1937 最早擬案設立的家政女學校「臺北市立家政女學校」(今金華國中)獲准成立。
  • 臺灣現代舞先驅蔡瑞月赴日習舞。
1936

1936

  • 日本時代~1936 女戲劇家李曼瑰以劇本《大觀園》及四篇學術論文,贏得戲劇和文學理論的獎項。
1935

1935

  • 日本時代~1935 臺灣總督府頒布之「臺灣辯護士令」,始承認女性辯護士資格。
  • 警務局規定婦女婚後改從夫姓。
  • 證嚴法師出生。
1934

1934

  • 日本時代~1934 臺灣女畫家陳進,以膠彩畫「合奏」入選當年度日本帝國展,是臺灣首位入選帝展的女畫家。
  • 日本時代~1934 由於臺灣發生大地震,《臺灣民生報》發揮同胞愛、震災義捐,舉辦臺灣第一次全島巡迴音樂會為音樂會,參加演出者包括林秋錦、陳信貞、高錦花等女音樂家。
  • 「乞丐母」施照子來台。
1933

1933

  • 日本時代~1933 臺北帝大(今臺灣大學)的法律系課堂,出現臺灣首位接受法學教育的女性洪吳繡進。
  • 日本時代~1933 臺北汽車公司甄選車掌,共甄選出10名臺日籍女車掌。
1932

1932

  • 日本時代~1932 臺灣現代百貨公司的先驅「林百貨」、「菊元百貨」落成,擴大臺灣婦女休閒娛樂活動空間。
  • 日本時代~1932 臺灣女高音林氏好,進入臺灣古倫美亞唱片公司,擔任專屬歌手。
  • 日本時代~1932 由林攀龍設立的霧峰一新會,參與該會的女性成員,創下女性參與男性團體人數最多的紀錄。
  • 日本時代~1932 發行臺灣第一張唱片《桃花泣血記》。
1931

1931

  • 日本時代~1931 張玉蘭、謝雪紅、簡娥等女性社運人士被捕新文化協會與農民組合高雄婦女會員,因決定舉辦國際婦女節說明會,遭日本當局逮捕。
  • 女性工運持續發酵──罷工及組成抗爭團體。
  • 台籍女學生首次代表臺灣赴日參加運動大賽。
  • 「臺灣教育會」創辦私立女子高等學院。
1930

1930

  • 日本時代~1930 婦女團體「香英吟社」(「香芸吟社」)於臺南成立。
1929

1929

  • 日本時代~1929 陳進自東京女子美術學校畢業後,師從美人畫大師鏑木清方弟子伊東深水及山川秀峰門下,專攻人物畫。
1928

1928

  • 日本時代~1928 連瑪玉割膚移植給腿部潰瘍的臺灣孩童,割膚之大愛,成為一時佳話。
  • 日本時代~1928 吳謹取得女司機的執照,成為當時臺北州550名公共汽車司機中,唯一的女性司機。
  • 日本時代~1928 臺灣女革命家謝雪紅參與臺灣共產黨成立。
  • 「汐止女子風俗改良會」成立。
1927

1927

  • 日本時代~1927 國民政府所訂定「律師章程」,正式取消律師的性別限制,女律師產生。
  • 日本時代~1927 農民運動的女中豪傑-葉陶獲選為「臺灣農民組合」婦女部部長。
  • 臺灣織布會社、嘉義製酒工場等女工陸續罷工。
  • 陳進畫作入選第一回臺灣美術展覽會。
1926

1926

  • 日本時代~1926 臺北第一、第二高女及彰化高女學生先後攀登新高山(玉山),是首批登上臺灣最高峰的女學生。
  • 日本時代~1926 臺灣第一個具有成文會規的婦女團體-諸羅婦女協進會成立。
  • 日本時代~1926 臺中第一所產婆學校-清信醫院附設產婆講習所成立,推廣婦幼衛生教育。
1925

1925

  • 日本時代~1925 臺灣第一個本土獨立婦女運動團體-彰化婦女共勵會成立。
1924

1924

  • 日本時代~1924 蔡阿信在臺北日新町自宅開業,同年與彭華英結婚。
1923

1923

  • 日本時代~1923 乞丐之母施照子,創設乞丐收容所愛愛寮。
  • 日本時代~1923 有助傳遞婦女教育、婦女運動思想的《臺灣民報》出版。
1922

1922

  • 日本時代~1922 臺北地區女子初等教育推手的大稻埕女子公學校,更名為「蓬萊公學校」。
  • 日本時代~1922 以女性為主體的詩社已經出現,如陳梅峰與女弟子蔡旨禪、蔡月華於高雄成立「蓮社」,是臺灣最早的閨秀詩社。
1921

1921

  • 日本時代~1921 總督府高等女學校,改制為臺北州立臺北第一高等女學校,即今北一女中前身。
1920

1920

  • 日本時代~1920 臺灣首位女醫師──蔡阿信自東京女子醫專門學校的婦科畢業後歸臺。
  • 日本時代~1920 臺北大稻埕開設高產婦人科醫院,是臺灣婦產科的先驅。
1919

1919

  • 日本時代~1919 臺灣教育令公布,將臺灣的公立學校系統化,整合為普通、實業與師範體系,其中3年制女子高等普通學校於臺北與臺南也隨之改制。
1918

1918

  • 日本時代~1918 作家林海音出生。
1916

1916

  • 日本時代~1916 「淡水女學校」重新開學,更名「淡水高等女學校」,增設高等女子部。
1915

1915

  • 日本時代~1915 總督府鑑於放足風氣已成,正式在保甲規約明令不得纏足。
1914

1914

  • 日本時代~1914 臺灣總督府公布《看護婦講習規則》,僅允許醫院與診所自行設立看護婦講習培育初等護理人才。
1913

1913

  • 日本時代~1913 著女名畫家孫多慈出生。
1912

1912

  • 日本時代~1912 42歲的蘭大衛和女宣教師連瑪玉(Miss Manjorie Leanner)結婚;蘭夫人成了最佳幫手。
  • 日本時代~1912 臺灣企業界的女龍頭吳舜文與物理科學界的第一夫人吳健雄出生。
1911

1911

  • 日本時代~1911 藝妓規則發佈。
  • 日本時代~1911 臺北廳與艋舺區長兩位夫人發起「解纏會」,在艋舺公學校舉行成立大會,之後各地興起婦女團體的解纏足組織。
1910

1910

  • 日本時代~1910 臺灣最早的「媽媽教室」-婦學堂成立。
  • 推行臺灣婦女婚後冠夫姓。
1909

1909

  • 日本時代~1909 林秋錦於出身於臺南,家族篤信基督教,家族成員不是傳道師便是醫生,只有林秋錦以音樂為專長。曾進入日本音樂學校就讀,主修聲樂。1935年後,致力於音樂教育,對南部音樂風氣的倡導,貢獻良多。
  • 女詩人蔡碧吟招婿爭議。
1908

1908

  • 日本時代~1908 助產士講習所開設於臺北醫院內,招收臺灣女學員接受助產婦(產婆)訓練。
  • 日本時代~1908 縱貫鐵路(基隆至高雄)全線通車。
1907

1907

  • 日本時代~1907 「淡水女學校」在原「淡水女學堂」校舍開學,招收學生24人,其中蔡阿信越齡就讀。
1906

1906

  • 日本時代~1906 國語學校第二附屬學校規程制定,將第一附屬學校女子分教場本科獨立為公學校,手藝科改為第二附屬公學校,實施女子師範及技藝教育。
  • 公立醫院開始訓練台籍看護婦、產婆。
1905

1905

  • 日本時代~1905 文學碩士金仁理姑娘(Miss Jonie Kinny)與高哈拿姑娘(Miss Hannah Connell)到淡水,建立心時代的婦女教育,單身不婚的宣教士姑娘,成為女學校的重要文化。
1904

1904

  • 日本時代~1904 臺灣解嚴後臺灣最早的婦女團體-愛國婦人會臺灣支部在臺北、臺中、臺南成立。
1902

1902

  • 日本時代~1902 總督府制訂「產婆養成規程」,培養新式產婆,可惜是以日籍護士為主,服務的對象也多半是日本人。
1900

1900

  • 日本時代~1900 臺北天然足會創立,展開一連串婦女解纏足運動。
  • 郊商黃仔祿嫂過世。
1899

1899

  • 日本時代~1899 臺灣第一位女醫生蔡阿信出生。
1898

1898

  • 日本時代~1898 艋舺妓女戶設置為臺灣公娼制度初始,日本總督府開始實施管理制度。(參考資料為1897、1896年梁秋虹,〈掀起妳的和服來:日本臺灣「婦人病院」性病監控體系〉,《跨界 – 大學與社會參與(interlocution)),期3(2013)。》
  • 馬上英雌莊阿隨協助剿匪。
  • 女子初等學校發軔。
1897

1897

  • 日本時代~1897年9月 總督府臺北醫院內設「看護婦養成所」,開班訓練日籍護理人員。為臺灣公立護士教育的開始。
  • 日本時代~1897 大甲草帽的推廣人-洪鴦,組織家庭婦女,製作藺草草帽,且公開招募學徒。
  • 日本時代~1897 臺灣首所公立女學校-國語學校第一附屬學校女子分教場(今中山女高)成立。(臺灣女性文化地標)
1896

1896

  • 日本時代~1896 日本領臺之初,隨著新式教育制度建立,女子教育正式納入學制系統。各地「國語傳習所設立」時,即同時招收男女生就讀。
  • 墮胎婦女首度成為法律懲罰的對象。依照《日本刑法》第二十九章「墮胎罪」章,婦女用藥或其他方法墮胎處一年以下徒刑,婦女墮胎自主權從此喪失。
  • 公娼制度引進。
1895

日本時代 (189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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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統治五十年,台灣進入解嚴後臺灣化,台灣女性也隨著改變了身體感與對世界的意識。公立學校教育是最明確且普遍的系統性改變,日本領台之後兩年便設立的國語學校第一附屬學校女子分教場是台灣第一所公立女學校,雖然民間普遍仍認為女性不需受太多教育,但在殖民政府為了讓國民更能為國家所用而推廣之下,女子入學的比例也在五十年間從初始時僅2-3%到終戰前夕達到近六成。初等教育之後,有不少女性接受的是家政教育,希望成為夫家認可的媳婦,部分女性則進入職場,或接受職業教育習得一技之長,例如成為教師、護理人員、產婆甚至裁縫師。而台灣女性的視野,也得以越出中國,透過日本之眼認知世界。不管是女學生赴日參加運動會或修學旅行、還是接受各種更專業的知識教育包括醫學、音樂等等。

 

另一方面,承襲自漢人傳統各種關於身體的限制也承受著解嚴後臺灣化的衝擊而產生改變,禁止墮胎入法、設公娼制度將娼妓納入國家控制的範疇、各地成立的放足會等等,國家對女性身體的管理似乎更為全面。但另一方面,隨著西洋流行文化的傳入,追求時髦的女性得以到百貨公司逛街,女性流行歌手也伴隨著大眾文化出現。女性藝文創作者的領域也從傳統漢詩擴充到東洋畫、散文、甚至成為報社女記者,女性有機會走出家庭做更多自己想做的事。

 

而以女子為主體的社會參與也在此時蓬勃發展,各種婦女團體勃興,如有軍事動員功能的愛國婦人會、有婦運意識的彰化婦女共勵會,甚至女性勞動者還能組成罷工及抗爭團體。而女性革命家、運動家如謝雪紅、葉陶等人,因為起身反對政府施為,所受到的懲罰與壓制不但不比男性少,甚至承受更大的社會壓力。

 

綜觀日本時代的台灣女性,因為新的統治者而進入與過往大不相同的新世界,更能感受時代的波動並以己身的行動回應。但不同族群的女性在更強大的國家介入之下,被馴化為更相似的個體,原住民的自主性大幅縮減,閩南人與客家人甚至日本來台者得以透過簡單的日語彼此溝通,是一個女性個體間相似與相異性都劇烈地變化著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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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

  • 日本時代~1895 臺灣總督府於臺北市芝山岩設置第一所西式教育場所,也是臺灣第一所小學。
1893

1893

  • 清代~1893 嘉義市著名女詩人李德和出生,出身雲林西螺望族,係清朝水陸都督李朝安之後,儒學訓導李昭元長女。二十歲與嘉義醫生張錦燦結婚,遂冠夫姓為張李氏。勤於習藝,擅長詩文,且諳音律、繪事,復精刺繡。
1892

1892

  • 清代~1892 有「教會音樂之母」之稱的Margaret Mellis 與吳威廉(William Gauld)牧師相偕來到台灣淡水傳教。他是北部教會音樂教育的奠基者,也是臺灣北部正式且有系統教授西樂的人。
  • 清代~1892 伊利沙白(Elizabeth Christie)醫生與先生宋忠堅牧師一到來臺,在南部宣教、行醫,成為婦女疾病患者的一大救星。是台灣解嚴後臺灣女西醫之一,享年七十三歲,葬於臺南市基督教公墓。
1891

1891

  • 清代~1891年7月 《臺灣府城教會報》刊出〈縛腳要論〉(未著撰人),是臺灣社會藉纏足的先聲。
1890

1890

  • 清代~1890 女詩人李如月出生。
1889

1889

  • 清代~1889 創作《芸香閣儷玉吟草》的女詩人石中英出生。
  • 安平縣知縣范克承立「嚴禁錮婢不嫁碑記」。
1888

1888

  • 清代~1888 彰化節孝祠建成。
  • 清代~1888 劉銘傳奏請朝廷敕令奉請金面馬祖鎮座「臺北府天后宮」守護蒼生黎民。
1887

1887

  • 臺灣南部首座現代西式女學校──新樓女學校成立。(臺灣女性文化地標)
1886

1886

  • 清代~1886 《臺灣府城教會報》上刊登招收新樓女學校的資訊,其中「禁止纏足」是臺灣教育史上獨一無二的校規。
1885

1885

  • 清代~1885 臺灣第一份報紙,《臺灣府城教會報》創刊,使用白話字印行。提倡女學,成為臺灣最早鼓吹女學的報紙。
1884

1884

  • 臺灣首座新式女子學校──淡水女學堂成立。(臺灣女性文化地標)
1883

1883

  • 清代~1883 賴四娘十四歲時丈夫去世,從此矢志守寡、守節盡孝,地方感念賴氏節孝之風,呈報清廷旌表,奉准立坊,賴氏時年七十八歲。現為苗栗縣三級古蹟。
1880

1880

  • 清代~1880 張聰明與夫婿馬偕返回加拿大,海外宣教英雄與異國牧師娘造成轟動。
1879

1879

  • 清代~1879 英國長老教會第一位駐臺牧師李庥(Rev. Hugh Ritchie)倡議興建一所女子學校,並奉獻建築經費。然而因故未能親自完成,但仍由他人完成臺灣南部最早的女子學校「新樓女校」。
1878

1878

  • 清代~1878 張聰明與馬偕博士結婚,成為馬偕博士的得力幫手。
1875

1875

  • 清代~1875 清朝廢止海禁政策。
1874

1874

  • 清代~1874 女詩人蔡碧吟出生,名華詩,別署南崁女史,臺南名儒蔡國琳之女,工詩文、書法,有「不櫛秀士」之譽。著有《叢桂堂詩鈔》2卷。
  • 巡台御史沈葆禎成立恤婺局。
1865

1865

  • 清代~1865 傳氏,彰化水沙連堡人,26歲喪夫,獨力撫育五歲的兒子長大成人,長以德感人。1865年逝世,眾人感念其德,立牌紀事,內閣中書林鳳池為題「賢德可嘉」。
1861

1861

  • 清代~1861 周氏名絹,生於1788年,卒於1846年。早年喪夫守節撫孤,侍奉翁姑至孝,撫育二子,各有所成。1850年奉准建坊。於1861年建成。
1848

1848

  • 清代~1848 大甲林氏貞孝坊在大甲街南門外的通衢落成,現在是國家三級古蹟。參考資料:大甲林氏(1778-1863)與貞節牌坊。
1840

1840

  • 臺南、宜蘭官府立嚴禁禁錮婢女碑。
1800

1800

  • 清代~1800 蕭氏節孝坊建成。
1796

1796

  • 清代~1796 臺灣首座育嬰堂開辦。
1787

1787

  • 清代~1787 林爽文麾下女軍師金娘被捕。
1773

1773

  • 清代~1773 諸羅知縣陸鶴上請旌表原住民節婦大南蠻。
1737

1737

發佈原漢通婚禁令。

1732

1732

  • 臺灣首座七娘媽廟建成。
1684

清代(1684~1895)

◉閱讀 清代 辭條

 

清代時期的台灣女性史發展有幾條軸線。第一條軸線與婚姻相關,其中較為特殊的是與族群相關的原漢通婚禁令,此禁令的來由與不少漢人男性透過與原住民女性通婚取得土地及財產繼承權造成混亂有關。而漢人社會的守節傳統也跟著移民到了台灣,統治者以旌表及建坊、設碑鼓勵女性不改嫁,全台各地至今仍留存不少節孝坊。而因丈夫過世或其他理由無法繼續扶養的嬰兒則出現了功能類似孤兒院的「育嬰堂」收容,沈葆楨任巡台御史時更創設恤婺局對寡婦進行救濟以鼓勵她們不改嫁。

 

另一方面,傳教士的腳步也於此時進入漢人社會,馬偕牧師到台灣傳教後與漢人女性張蔥成婚,婚前張蔥即受洗並改名張聰明,成為最早期的漢人女教徒。而馬偕創立的淡水女學堂更是第一所台灣西式女學校,不久之後南部也設立了新樓女學校。傳教的同時,醫學與音樂也傳入台灣,蘇格蘭女西醫伊莉莎白以牧師宋中堅之妻(宋牧師娘)於清代末期來台,被稱為教會音樂之母的瑪格烈(吳牧師娘)也將教會音樂傳入台灣。

 

除了婚嫁女性與教會相關女性外,婢女的人身自由也成為歷史紀錄的焦點,當時的奴婢幾無人身甚至婚嫁自由,雖律法明文禁止仍無法阻止民間照舊行事,因此幾度立碑明示,但成效不得而知。幸而,在各種桎梏之中,我們仍得見有極少數的女性曾一度掙脫成為短暫的自由之身,如林爽文的女軍師金娘。

 

清代時期的漢人女性與中國同時期的女性有較為接近的命運,甚至可說逐漸被編排入禮教之中,但也因移民社會,社會對女性勞動的需求較高,部分女性得以取得較高的家務及財產主導權,而因婚育而出現的社會救濟措施也陸續出現。但基督教所帶來對女性的影響在當時仍極其限縮,未能影響風俗。

 

◉閱讀 清代 辭條

清代之前 (~1684)

◉閱讀 清代以前 辭條

 

清代之前的台灣為諸多不同部落的原住民居地,不同部落所發展出的生活文化使得此時期的台灣女性生活面貌歧異多樣。以婚俗為例,達悟族有試婚,布農族有搶婚等有別於漢人社會的慣習,而長久居住於台灣東南的卑南族更是母系社會,發展出「母系繼嗣」與「夫隨妻居」,財產繼承也以女方為主。但因留存史料較少而無法盡數。

另一方面,台灣因位於東亞島弧樞紐位置而成為外國勢力爭搶的地盤,包括荷蘭、西班牙都曾在台灣部分地域發展治權,但殖民者終究為少數,因此必須引進漢人移墾,也必須試圖與原住民共處。因此台灣島上的女性接受學校教育之始便在新港社,若觀諸當時的識字比例,女性甚至高於男性。

 

而漢人來台的女性,有從中國困苦的故鄉攜子女來這裡與先來打拼的丈夫胼手胝足創造新故鄉的平民女性,但她們的遷徙波動受到政策、戰禍、飢荒等時局影響,人數仍遠少於男性。也有身分尊貴的女眷來台,只是階級越高,命運卻越不受自身控制,如鄭成功元配董友雖輔佐丈夫有功但一度因鄭經行為不檢而遭鄭成功賜死,雖然因鄭成功病死而逃過一劫,最終仍因鄭氏家族敗亡抑鬱而終。寧靖王的五姬妾更為表貞烈而在丈夫殉國前先自縊,即使後人建廟祭祀仍難以抹滅作為附從者的悲哀,甚至成為統治者教化的樣板。

 

綜觀此時期身處台灣的女性,分屬各種不同族群與階級,大部分人的命運仍主導在男性手上,也尚未交織出對於台灣的共同認同,但也因為繽紛各樣的群體文化與歷史境遇,為未來的台灣歷史奠下了豐富多元的根基。

 
◉閱讀 清代以前 辭條

1683

1683

  • 清代~1683 寧靖王五姬妾殉國。
1681

1681

  • 清代~1681 鄭成功夫人董友在安平去世,得年五十九。她聰明幹練慈悲,死時「臺人敢夫人惠者,咸嘆息焉」。
1664

1664

  • 清代~1664 董友從平安上岸,第一次踏上臺灣土地。鄭成功的元配名董友(一說「酉」),出身仕紳家族,進士董颺先姪女,父親董容先。
1646

1646

  • 荷蘭時期殖民政府鼓勵漢人婦女來台。
1636

1636

  • 清代之前~ 臺灣女性入學之始。1636 荷蘭傳教士在新港創設學校,以羅馬字拼音教授原住民記錄其語言,並翻譯聖經傳播教理;該學校不僅招收男性,也招收60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