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了家的女人─臺灣喪葬習俗中的姑娘廟

1973年9月3日,一艘從高雄旗津中洲出發的渡輪,在前往前鎮的途中翻覆,導致船上25位女性罹難。她們是前鎮加工出口區的年輕未婚女性,事故發生之後,高雄市政府與家屬協調將她們合葬,合葬地稱為「二十五淑女墓」。

因為臺灣民間姑娘廟的神秘色彩,再加上多數人「指證歷歷」的穿鑿附會,讓「二十五淑女墓」自設置以來,總是帶著許多靈異的故事,令人望而生畏。直到2004年4月2日,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召開記者會,提出關於重建「二十五淑女墓」的都市進步,與性別平等文化的訴求。高雄市政府隨即於2004年4月28日,作出善意回應,表示預定將「二十五淑女墓」改建,及更名為「勞動女性紀念公園」。

2007年4月,在清明節前夕,高雄市女權會又再一次呼籲政府,希望能帶頭重視這個事件對社會的啟示,彰顯它所蘊含的性別平等與社會教育的意義,並催生「二十五淑女墓」成為高雄市第一個女性文化地標。

「二十五淑女墓」其實就是姑娘廟的類型,起源於臺灣漢人社會對早夭單身女性的祭祀習俗,臺灣民間有句傳統諺語「桌頂無勒採姑婆」,意思就是說祭祀桌上,不祀奉未出嫁的女性。根據臺灣習俗,年輕未婚的男孩、女孩死亡之後,不可以列入祖先牌位,男孩經過數年可以用討子嗣與香火的方式列入,但女孩無論如何都不能列入祖先牌位,也就無法享有香火的祭祀,若親人沒有為她安排冥婚,她就會因為無人祭祀而成為孤魂野鬼。為了讓早夭的單身女性魂魄有所依歸,家人會為她立祠建廟,這樣就能享有香火,這就是俗稱的「姑娘廟」。

臺灣民間對姑娘廟總是有種愛恨交織的矛盾情緒,姑娘廟大多強調女性貞節的美德,有些姑娘廟的參拜者絡繹不絕,但是更多的姑娘廟,卻又盛傳未婚男子不宜進入,以免被未婚女鬼纏身。因為姑娘廟奉祀的女性,是未及成年便已死亡者,因此這些女性長大後也有「嫁尪」的念頭,因此出現不少「捉尪」的傳說,加添了姑娘廟的神秘色彩。

由於臺灣到處都有姑娘廟,姑娘廟的存在,對民眾來說似乎已經習以為常,但是近幾年來,因為女性權益團體的奔走,姑娘廟的存在意義,受到了更多的反省。姑娘廟之所以存在,就是臺灣傳統社會對女性的貶抑,早夭的單身女性無法進入原生家庭的宗祠,被迫流落在外,她們彷彿是一群回不了家的女人,以至於往生後,也無法得到足夠的尊重及祭祀。就以這群因船難而喪生的女作業員來說,我們應該強調這群女性,在臺灣經濟發展中犧牲的正面價值,而非關心她們「未婚而亡」的身分,畢竟這才是這25名女性真正的生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