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所謂「臺灣四百年史」是自荷據時期(1624-1662年)起算。事實上,這不僅是臺灣進入歷史時代的開始,也標誌著臺灣女子教育的起點。
荷人入據之初,殖民當局一面以軍事鎮壓和行政控制為先導,一面以傳佈基督教為後盾,企圖在短時間內有效控制佔領地。1636年,傳教士在新港創設學校,以羅馬字拼音教授原住民紀錄其語言,並翻譯聖經傳播教理。開校後不僅招收男性,也招收了60名女性。隨著佔領區逐漸擴大,女性受教者不斷擴增。在中南部20個村莊裡,每個教會學校都不乏女性參與,例如貓而干、阿束社分別有128、96名女性能回答教理,能祈禱或讀書寫字等,具相當學力的女性也分別有64、38人。
1659年,殖民當局派員視察原住民的教育成果時,統計當時熟諳基督教理者,女性有2,746人,男性則為2,592人,女性成績顯著優於男性。然而,教育雖為原住民女性帶來新的生活,卻同時對原住民的固有文化造成打擊。例如原本各村舍中的「女巫」多被強行流放,既有婚俗、自然崇拜等也被強制變更,激起原住民心中強烈的反抗。
1662年,鄭成功攻佔臺灣,驅走荷蘭人,此後,漢人大量渡臺,儒學教育從此取代了原本的基督教教育,也為無性別限制的教育文化,劃下句點。在明鄭與清領時期,正式的教育主要開放給男性,少數有機會前往書房接受教育的女性多出身富紳階級,且在12、13歲起就必須輟學;在家接受家庭教育者,所讀僅限於《女倫語》、《女孝經》之類的女教書籍,學習的是三從四德及如何相夫教子。
這種情形直到1884年,加拿大基督長老教會傳教士馬偕創立「淡水女學堂」,及1887年英國長老教會設立「新樓女學校」後,才有所改變,這兩所學校成為臺灣最早的新式女學校。
雖然傳教士不斷透過講道,或報章媒體鼓勵女性就學,甚至提供免膳宿、學費等優惠條件,卻因漢人社會女性讀書的風氣未開,願意入學的多半是平埔族的女性。儘管如此,女孩們在學校中接受漢文與白話字的讀寫訓練,以及學習聖經、算術、地理、教義問答和女紅技藝等,比起傳統書房教育,所學更寬更廣。此外,畢業後還能加入教會服務,成為本地傳道師的得力助手,或留校任教。顯示新式教育不僅為臺灣女性,帶來有別於以往傳統教育的知識和生活空間,也豐富了受教者的生命,在臺灣女子教育發展史上,實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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