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普」──1960年代對台灣女性的生育控制

樂普(Lippes loop)是一種子宮內避孕器,1962年由美國醫師 Jack Lippes設計,由具彈性的塑膠材質製成,置入的時候可以在套管內拉直,推入子宮時還原成本來的雙S型,卡住子宮腔,尾端附有兩條尼龍線,置入後若不再需要節育,用以將樂普拉出。樂普的避孕原理是利用人體對異物的排斥,讓子宮腔持續處於炎症反應的狀態以避免懷孕。1960年代,在當時的美援經濟結構以及降低人口成長的家庭計劃實施之下,樂普被引入台灣並且大量使用,在政府的大力推動下,1964年到1970年的七年當中,裝置樂普的次數將近80萬。

政府推動「樂普」的政策背景,是台灣在1950年代快速增加的人口數字,以及戰後台灣接受美國援助的冷戰後經濟結構。台灣的人口數在1946年約有609萬人,到了1960年左右則有1200餘萬人,十數年間因為大量移入及高出生率而快速攀升的人口,不只對於戰後正在發展經濟的國民黨政府來說是個沈重的壓力,對於當時想遏止共產主義發展而對各個發展中國家投注大量金援的美國也是個沈重的壓力。因此1960年代初,美國的相關行政機構(例如紐約人口局)、國際機構(例如國際兒童救難基金、世界衛生組織)與台灣主要處理美援的組織(農復會、經合會等)還有衛生單位的合作下,行政院衛生處在1964年開始了「擴大推行台灣地區家庭計劃五年方案」,目標是要在五年之內讓人口自然增加率減半。

計劃實施的過程中,鎖定已經高齡、已經生育子女的女性,透過家戶訪查與宣傳策略,讓許多婦女裝置樂普。不管是從裝置的數量上來看,或是從30歲以上女性在1960年代後期急遽下降的生育率來看,計畫的施行都可以說是十分成功。只是這樣的成功,對於女性個人的身體、或說女性群體來說,可能都要畫上一個很大的問號。在家庭計劃實施的統計中,可以發現接受裝置樂普的女性有70%到80%左右的教育程度在國小以下;另外研究者爬梳1984年左右的統計資料,發現有46%裝置子宮內避孕器(包含樂普與其他子宮內避孕器)的女性認為裝置後有副作用,並且一半以上的會因此而取出避孕器。

「生不由己」,在歷史的不同階段看來是女人共同的困境,而在不同女人的身上,相對資源掌握程度較低的女性,則更沒有選擇權。學者郭文華在針對樂普與家庭計劃的研究中指出,1960年代以「家庭計劃」為名的一系列政策推動,其實是為了國家設定的經濟與人口發展目標,進行控制人口成長為目標的節育計畫(birth control),女性的需求跟觀點,並不在國家政策的思考之內。

延伸閱讀:

郭文華,〈美援下的衛生政策:一九六○年代臺灣家庭計畫的探討〉,《帝國與現代醫療》,台北:聯經,2008,頁325-365。
姜錦燁、林文龍,〈臺灣地區婦女使用子宮內避孕器 (樂普、銅T 、母體樂) 後, 自覺副作用之研究〉,《中華民國公共衛生學會雜誌》,1987,7(2):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