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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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女性投身體育運動時,最初受到纏足及觀念差異的阻撓,自1910年代放足運動日漸獲得成效,及女性受教觀念逐漸普及後,女性運動人口才逐漸增加。 

1920年代,高等女學校的女學生,透過運動展現其獨立、開放、自主、健美的新女性特質,並積極宣傳運動對於生活、就業的重要性。例如,以臺灣女學生為主體的臺北第三高等女學校(今中山女中),透過從事田徑、游泳、登山、網球等活動,表現其有異於未受教育的女性,同時也不落內地(日本)女性之後。

女學生不僅能自在地運動,甚至在運動會中,也能爭取自我與團體的榮耀與認同。其中,代表臺灣赴日本參賽,進而贏得優秀成績的林月雲,以及三度奪得全臺灣女子網球冠軍的臺南第二高等女學校,均曾引起一陣騷動,成為轟動一時的焦點話題。

戰後在國民黨政府統治下,臺灣女性運動員的成就,成為事關國族的榮耀。以1960年代,臺灣最具代表性的女運動員「飛躍羚羊」紀政為例,曾在亞、奧運創下佳績的紀政,打破了黃種人在田徑場上,必然屈居下風的迷思,同時以謙和的態度、不懈的努力,打造溫柔與剛強並濟的完美形象,成為「中華兒女」的典範。紀政的成就,無疑是對面臨1960、1970年代政治外交危機的中華民國,打了一劑強心針,十分鼓舞人心。

1980年代末期以降,女性運動員的成就,依舊在國族榮耀的光環上打轉,諸如陳詩欣奪得奧運金牌、詹詠然與莊佳容在四大公開賽女網項目創下好成績,均曾引發國人激昂的情緒。

然而,受到資本主義消費文化與市民社會自主價值的影響,女性從事運動不再只為了金牌、國家榮耀,有更多的女性為了健康、為了自己的存在感而運動,大量的女性投入瑜珈、慢跑、健身等項目,專屬於女性的用具與課程也開始出現。

女性主體的運動之路,終在臺灣女性投身體育運動近百年後,踏出屬於自己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