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挽蔥,嫁好尪」─元宵挽蔥習俗

元宵俗稱小過年,是漢人重要的節日之一,民間習俗認為元宵之後過年才算結束,因此元宵的活動也是熱鬧非凡。元宵夜的重頭戲就是賞花燈,傳統社會男女界線分明,女性平常沒有機會在外面遊走,不過在元宵這天,未婚男女可以假藉賞燈物色對象,或是藉著賞花燈的名義見面,就像歐陽修所言「花市燈如晝,月上柳稍頭,人約黃昏後」,可見元宵也是一個浪漫的節日。

除了賞花燈之外,民間還有懸燈門首及提燈遊行的活動,此舉除了慶祝元宵,也因為「燈」與「丁」諧音,俗話說「鑽燈腳生男胞」,民眾在門首懸燈,讓婦女從燈底下鑽過,據說此舉可以祈求神明保祐,讓婦女一舉得男。

臺灣傳統社會還有一個在元宵夜挽蔥的習俗,民間相信未婚女子,在元宵夜偷摘蔥或菜將會嫁到好丈夫,俗語說「偷挽蔥,嫁好尪」、「偷挽菜,嫁好婿」,蔥與尪諧音,想要祈求婚姻美滿的女孩,都會在元宵夜到菜園裡偷摘蔥或菜,而且一定要去菜園偷摘的才算數。

臺灣女性元宵挽蔥的風俗,一直延續到日治末期,由於戰爭期間物資缺乏,原本只採一、兩株的習俗,卻變成見青就採,當時還引起農家極大的抗爭,此一風俗因而逐漸消失。不過根據日人的研究,元宵夜女孩偷拔的蔥和菜不能拿回家,必須放回原處,據說若拿回家的話就沒有效了,真不知道此習俗為真,還是為了避免農家的抗議,所想出來的因應策略。

鈴木清一郎著、馮作民譯,《臺灣舊慣習俗信仰》,臺北:眾文圖書公司,1989年。
陳聰民,〈談臺灣與燈有關的習俗〉,《社教資料雜誌》,期248(1999年3月),頁1-4。

靜宜大學臺灣民俗文化研究室‧臺灣民俗:〈燈火輝煌慶元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