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輔導團、愛心媽媽

聯合國宣布2001年是國際志工年,同年台灣也頒訂《志願服務法》強化志願服務的功能及正當性。在此之前,因應教育改革思潮,學校和社會希望父母對孩子的教育付出更多心力,國中小內早已陸續出現親子輔導團,由學生的家長進入校園內當志工,其中九成以上都是學生的母親,因此她們也被稱作志工媽媽。

全台的親子輔導團並非同屬一個團體,而是由各校分別招募(通常會請學生將通知單帶回家詢問其親人),校際之間也不太會有交流。志工媽媽的工作時間和內容隨各校需求而不同,比如說故事媽媽會於早上進班念故事給孩子聽、導護媽媽上下課時間會站在校外的馬路維護交通安全、圖書媽媽會協助孩子借閱書籍等等。

調查發現志工媽媽多來自中產階級家庭,且多為未就業婦女。參與動機依序為「家庭與自我實現」、「個人因應」、「女權意識」、「情感滿足」和「學習新知」。研究指出,雖然女性在社區中的參與仍然是社會角色(母親)與特質的再現,但社區參與還是稍微鬆動了性別不平等的關係,像是社區參與的成就可以提升家庭地位,也讓某些女性議題成為公共議題,可作為鼓勵女性跨入公領域的起點。更重要的是,社區參與不只使志工媽媽們得到社會網絡的支持(和其他志工媽媽的交流),也大幅提升女性的自我效能感和主體意識。

不過,若志工媽媽的心態不正確,就容易造成班上不公平,並侵犯到教師的自主性。另一個爭議來自於有宗教團體滲透,趁機灌輸特定的價值觀,如2019年竹北興隆國小的「彩虹媽媽」在晨間說故事時間發守貞卡、宣揚反同,還用「被嚼爛的口香糖」形容發生婚前性行為的女性,都是非常不恰當的舉止。

調查發現,在全台有晨間說故事時間的小學中,佛教背景的「大愛媽媽」和基督教背景的「彩虹媽媽」佔了三分之一。這個情況說明志工媽媽缺乏完善審核制度,教育部僅指示各校自訂,卻未能給出應遵循的審核規範,另一方面則是校方考量若自己招募志工媽媽尚須處理管理問題,遂便宜行事與已有組織的大愛媽媽和彩虹媽媽合作。這些都是未來處理志工媽媽的審核機制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延伸閱讀:

沈恒伃,〈國小校園的志工媽媽現象探討〉,高雄: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吳慎慎,〈台北市婦女團體參與動機及其相關因素之研究〉,台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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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郁芳,〈婦女社區參與和現代母職的實踐:以主婦聯盟的社區運動為例分析〉,新竹:國立清華大學社會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5。
邱朝基,〈婦女參與志願服務經驗之研究~以學校志工為例〉,台北: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與文化行政碩士學位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08。
張彥婷,〈女性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經驗之研究: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碩士論文,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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