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江戶時代開始對公娼實施「遊廓」制度,為了管理之便,將遊女(即娼妓)集中一地並以溝渠、圍籬、高牆等形式阻絕於一般市街之外,成為合法的性產業專區──遊廓,隨著日本殖民臺灣,此一管理制度也被引入。早在日本殖民統治的第二年,1896年,臺灣就設置了艋舺、淡水、基隆、臺中、鹿港等5處遊廓,縱貫整個日治時期,臺灣與澎湖共劃設了16處遊廓,不過各地實際狀況存在著差異,至1930年仍有經營的僅剩下9處。
臺灣遊廓制度的運作方式是由總督府下轄的地方政府劃設特定區域,准許民間於其內經營貸座敷(出借床位之意,即妓院)並發予執照,性交易僅能由公娼於遊廓內從進行,不得與未滿16歲者從事性交易,亦禁絕一切私下(即私娼)或於遊廓以外的性交易,甚至規定公娼外出離開遊廓必須向地方警察機關派出所報備,才得以領取作為證明用的小銅牌。
遊廓制度的成立也需要公娼管理制度的配合,公娼要有地方政府發給的執照,並定期接受性病檢查,因而遊廓內便有檢黴所、驅黴院、婦人病院等,預防與治療性病的公衛、醫療機構,如果公娼患上性病而被醫師認定治療無望,就有可能被撤銷執照。除了以上設施,遊廓內尚有管理、監控娼妓與藝妓(表演助興但不得從事性交易,除非兼業娼妓)的公家機關「檢番」,消費者欲將公娼帶離貸座敷時(稱作出局),即向其收取遊興稅。
料理屋、飲食店、咖啡屋等廣義的聲色場所,也因為與性產業的親近性產生地緣上的聚集經濟,出現在遊廓裡面或周邊。換句話說,遊廓是以公娼、貸座敷為主體與被監控的客體,伴隨著相關管理、公衛、醫療機構與具親近性的營業場所之設立而構成的性產業專區。
為何日本殖民政權會想在臺灣引進遊廓,而且還是在統治的最初呢?目前的研究認為,遊廓成立的緣由主要是基於殖民統治的立場,讓作為統治者主體的在臺日本男性得以滿足生理需求,同時亦保障其健康,以確保殖民統治得以遂行,因此可以很明顯地發現,臺灣各地日本人口多寡與遊廓劃設相關,人口規模夠大就會優先劃設,另外遊廓的設置也被視為移民政策的誘因,例如花蓮港廳遊廓的設置即是配合官營移民村政策。從另一方面來看,公娼當然被限制了諸多自由,然而生命權與勞動就業權,也在法制化、定期性病檢查、性病治療、違規取締等運作下,得到一定程度的維護。
遊廓與公娼制度仍無法杜絕私娼、遊廓之外等非法或藝妓、酌婦(陪酒助興但不得從事性交易)等以合法掩飾非法的性交易發生。尤其日本人為臺灣公娼的最大宗,臺灣人公娼寥寥無幾,且日本人公娼性交易對象也以日本人為主,相對地,佔臺灣人口多數的臺灣人,其買春對象仍是以臺灣人私娼為主,遲至1907年才有日治時期唯一專由臺灣人公娼提供性交易的臺南本島人遊廓成立。臺灣人私娼與臺灣人的性交易成為遊廓與公娼制度最大的治理漏洞。
遊廓這樣的性產業專區在日治時期被殖民政權視為不文明的、不潔的存在,譬如在劃設或市區改正時,會讓遊廓遠離行政、文教區,不過性作為基本生理需求且擁有可觀的經濟效益,導致遊廓依然成為日本殖民之初持續到統治結束的制度。對比至當代,臺灣於2011年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授權各地方政府劃設性產業專區,卻鮮有政治人物願意將其作為政見,更遑論設立,讓性產業處於現代治理與權益保障以外的暗處,仍是值得繼續深思的議題。
延伸閱讀:
張曉旻,〈日治時期臺灣性病防治政策的展開〉,《臺灣史研究》20(2): 77-122,2013。
梁秋虹,〈社會的下半身:試論日本殖民時期的性治理〉。新竹: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陳姃湲,〈洄瀾花娘,後來居上─日治時期花蓮港遊廓的形成與發展〉,《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21: 49-11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