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中短褲事件

台灣校園對學生服裝儀容的限制始於日治時期。二戰開始後,對學生服儀的管制日趨嚴格。戒嚴時期,頭髮長度、制服長度等都是管控學生身體的一部份。   

到了校風逐漸開放的21世紀,從要求解除髮禁、襪禁開始,校園內興起服儀自主的旋風。   

2010年3月15日,台南女中在升旗典禮時集體脫下短褲的舉動轟動全台,成為媒體注目的焦點。事件起因於新到職的教官嚴格執行校規,學生若在非體育課期間,皆不得穿著體育服裝,也不可採取上身襯衫、下身短褲的搭配方式,甚至外套要扣至第二顆鈕扣處。一旦不符合規定,只要被該位教官看見,學生會被違規記點,甚至給予警告處分。   

過往台南女中校園並未強制要求遵守服儀規範,學生穿著制服入校後,要混合穿搭制服、運動服、班服(以班級為單位訂製的T恤)皆可,並不會因此受罰。該教官頻繁抓違規的舉動引發學生不滿,學生成立「南女短褲幫」部落格,討論校內服儀的問題;也有學生將歌手周杰倫的「說好的幸福呢」一曲改編填詞,以「說好的『短褲』呢」為名,唱出學生不滿的心聲。   

教官嚴格取締的狀況在學生向校方反映卻未見改善後,高三學生決定透過簡訊、黑板等方式串聯全校學生,一同在升旗典禮時脫褲抗議,爭取服裝自主權。   

事件發生當天,因校方已先行掌握情資,當事教官並無參與升旗典禮;另一方面,也有諸多教師特地前往操場表示支持。隨後校方立刻召開會議會應學生訴求,也透過學生班聯大會與身輔輔導會議,共同決定未來校內的服儀規範。   

該次事件成為高中女校爭取服儀自主的濫觴。2015年,台中女中於升旗典禮脫下百褶裙,訴求在校內穿著短褲的自由;2016年,北一女中學生組成「北一短褲自由陣線」,爭取穿著短褲進入校門的權利。   

2016年5月20日,教育部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明確規範學校不得以學生服儀違規為由懲罰學生,讓學生服儀的規範正式劃下句點。

延伸閱讀:

許誌庭,《臺灣中學生服裝儀容規範轉變之研究》,臺南:國立臺南大學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9。

〈台南女中近2千學生集體「脫褲」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