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出生的張甘妹,中學時是個體育健將,專攻短跑與跳遠,曾有機會保送師大體育系,但因為喜歡社會學,所以在當時尚未有社會系的情況下,選擇了臺大法律系。當時的社會認為女孩子反正要嫁人,不需要讀太多書,但張甘妹幸運地有個開明的父親,贊成她去念大學。
求學過程中,班上只有5、6名女同學,所以彼此不分省籍,感情都很好,但男女同學之間卻幾乎沒有交集。身為高等教育中罕見的女性,張甘妹對於大學中流傳的順口溜「一年嬌,二年俏,三年拉警報,四年沒人要」有著深刻的記憶。而身為法律系的女性,她則認為自己的個性不夠強悍,不適合法官之類的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張甘妹除了學業成績優異,體育成績也傲視眾人,她在短跑與跳遠等項目不僅稱霸臺大,甚至也曾保有六十公尺短跑的臺灣記錄。
1953年,張甘妹自臺大法律系畢業,並因為成績優異而被留任為助教,之後一路升至講師、副教授、教授,目前為臺大法律學院名譽教授。她的學術興趣啟蒙自大學時期,學士畢業論文即以少年犯罪為主題,執教之後則開設刑事政策與犯罪學等科目。她對學術抱持著孜孜不倦的學習精神,曾多次前往日本東京醫科齒科大學、東京大學、慶應大學進行研究。基於對少年的關懷,她在1980年參與創立了觀護協會,深化臺灣的觀護實務。
之所以研究犯罪學和刑事政策,張甘妹有著自己獨特的學術關懷。她認為,作為一個法律學者,不應只注意理論上的研究,也要多與犯罪人或被害人接觸,做實證上的研究。另一方面,犯罪學並不是獨立於刑法之外的學科,相反地,它提供刑法學關於確立價值與規範、樹立犯罪預防對策所需的基本知識,因此能夠幫助刑罰制度與現實接軌,確實發揮遏止犯罪的效果。
這樣的關懷在法學教育界其實是難得而又孤獨的,難得之處在,身處缺乏實證研究傳統的法界,張甘妹堅持學術必須貼近現實,並且努力付諸實踐,但可惜的是,犯罪學並非主流學門,常不受重視,師資的培育也是青黃不接,以致張甘妹必須長年獨力教授這些學科。
張甘妹是臺灣最早從事犯罪預測研究的學者,在國科會的補助下,她建立了再犯預測表,可惜其成果並未受到政府重視,以致沒有實行、試用的機會。另一方面,她也直指國內法學教育的缺失,沒有好好培養司法精神醫學或鑑定方面的人才,因此無法妥適評估犯罪人的狀況,而據以實施假釋制度。同時,她也是很早就開始提倡廢除死刑的學者。
今天,我們想到張甘妹,只知道她是犯罪學和刑事政策的大家。但如果她對刑事學廣闊的關懷胸襟和意見,能夠得到更多注目,以及實踐的機會,那麼她的貢獻也許不僅於此,而臺灣的刑事領域也將因她而走向不同的景況。
臺灣大學法律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史.附錄參考書》(未出版)
張甘妹,《犯罪學原論》,臺北:張甘妹發行,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