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蠶繅絲而為綺麗的綾羅綢緞,自古以來,絲綢便是中國最著名的紡織商品。而四季如春,極適桑樹栽種的臺灣地區,早在17世紀末的鄭成功時期,就有商人攜蠶種來臺繁衍。然而真正將蠶業生產視為重要政策推行,使蠶絲成為臺灣重要農業收入之一,則是在日本領臺期間。
日本政府自明治維新以來,將蠶絲生產列為重要經濟收入之一。不僅由中國取得優良蠶種,革新育種方法與織造工藝。迄1909年之際,日本生絲輸出已超越中國。為了繼續保持優勢並擴大生產,臺灣身為氣候優良、工資低廉的殖民地,自然成為蠶絲生產的重點區域。
綜觀日治時期的蠶業,苗栗的大湖一帶為重點生產區域,客家婦女也在此扮演著重要角色。蠶業的生產,大致可概分為前段的育蠶成繭,以及後段的繅絲成布。在前段的工作裡,細心而勤勞的客家婦女們,投進了巨大的耐心與意志力。幼蠶體質極為虛弱,需要長時段的細心看顧,不僅每日需要餵食6至10次,就連晚上也不能休息;更須時時清掃蠶隻的排泄物,否則一旦蠶隻染病,多日的辛苦便付諸東流。兢兢業業的付出也為其帶來收穫,在家育蠶的婦女們,每年都能有更勝於當時公務員的收入,在當時能有這樣一筆的現金收入,對家庭境況確實是有不少裨益。
除了一邊務農、一邊在家養蠶育種的傳統農家婦女之外,另一群期待著走出家庭、投入職場的客家女性們,也為臺灣的蠶業發展貢獻了心力。當時臺灣著名的蠶業公司,有苗栗地區的太湖絲場乾繭場以及臺蠶公司。工廠裡的這些婦女,必需由最基本的學徒工開始,一步步的學習挑繭、煮繭、繅絲等等工序,而在熟練後,則能進行較具有技術性的織絲與製作蠶絲被。即便工作辛勞,且與相較於工廠男同事相比,薪資較低,還是有許多客家婦女願意投身職場工作。
相對其他女性,必須辛勞地在鄉間務農,還被認為土里土氣,有些則是太早步入婚姻,被束縛在家庭中,吸不到自由的空氣。這些早期的職場婦女,儘管必須在蠶廠陰暗、繁忙的工作環境下操勞,但卻能享受自由在外工作,增加家中的經濟收入。在素有重男輕女現象的傳統社會,也許這就是,這些客家婦女們對自我價值展現的驕傲吧。
何素花,〈臺灣蠶業之發展──日據殖民經濟事業之一〉,《臺灣史料研究》,期22(2004年1月),頁72-111。
鄭秀美,〈日治時期臺灣婦女的勞動群相(1895-1937)〉,臺南: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系碩士論文,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