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9日救援雛妓華西街大遊行

勾欄雛菊誰人憐?生張熟李全是淚。勸君莫戲丫頭子,救援孤草還明珠。

        【劉煥榮】 1988年1月9日,下午兩點多,連綿的冬雨格外淒冷,卻擋不住抗議隊伍在桂林分局前激昂地吶喊:「正風不振,警察丟臉;正風不振,局長下臺!」一位值勤員警厚著臉皮對記者說道:「他們抗議的對象不對,我們管的是老社區,沒有色情問題。」這時跟在記者後面的一位華西街婦女,立刻向前拍桌怒道:「你們警察收的紅包最多了、最不應該」。

下午三點,遊行隊伍轉入華西街的黑暗巷弄,抗議口號改為嘹亮的歌聲,山地勞工福音之家幹事陳美珠,與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副會長陳金水,正用阿美族和泰雅族的語言,向被困在牢籠中的姊妹殷切呼喚:「各位親愛的姊妹們,我們身體不是被糟蹋的,趕快逃出來,外面才有陽光,才有幸福!」

所有的抗議群眾情緒激動地哭喊著:「3120-003、3715-969,我們丟進去的原子筆,印有你們需要的電話,打這個電話,我們一定會來救你們。」暗巷裡擠滿了抗議群眾,臉上掛的是淚水還是雨水,早已分不清了。就是這場驚天動地的遊行,喚醒了國人對雛妓重視,也促使大眾對婦運團體轉向正面思考。

早在一年以前,婦女團體就已經聯合原住民、人權、教會團體,發動過華西街大遊行,抗議買賣人口,政府雖然展開了「正風方案」,查獲800多名雛妓,表面上看似大有斬獲,結局卻是草草收場。

事實上,正風專案並沒有發揮明顯效力,警察包庇事件層出不窮,法律處罰過輕,微薄的制裁力根本達不到嚇阻效果,使得高獲利的色情業有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加上部分民眾觀念不足,甚至認為她們「愛慕虛榮,道德低落」而自願從娼,並不值得同情,這些都成為援救的一大阻力。1988年1月9日,婦援會、新知、彩虹專案再度聯手出擊,締造了這場聲勢浩大的華西街大遊行,成功地使救援雛妓的訴求,達到白熱化的階段。

緊接的救援行動,勵馨、彩虹、婦援會等婦女團體,馬不停蹄地展開,例如訓練志工加入雛妓救援與輔導;成立「百合中途之家」、「勵馨園」收容不幸少女;舉辦反色情污染年,推動「不讓臺北有色無情」黃絲帶運動;促使政府在1995年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時至今日,雛妓雖然已經大幅減少,但是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的問題,並沒有成為昨日黃花,婦女團體還在奮戰著,而1988年那場撼動人心的大遊行,持續在臺灣人的心中發光發熱。

李瓊月,〈那一天我們去遞抗議書〉,《婦女新知》,期69(1988年2月),頁5─7。
李瓊月,〈救援雛妓再出擊〉,《婦女新知》,期69(1988年2月),頁1─5。
李瓊月,〈幫助不幸少女重生〉,《婦女新知》,期69(1988年2月),頁2─3。
沙凡,〈走過華西街〉,《婦女新知》,期69(1988年2月),頁13。
沈美真,《臺灣被害娼妓與娼妓政策》,臺北:前衛出版社,1990年。
婦女救援基金會、纓花編著,《染色的青春:十個色情行業少女的故事》,臺北:心靈工坊文化,2003年。
張碧琴,〈在體制的張力間運動穿梭──「反」雛妓運動〉,《騷動》季刊,期3(1997年1月),頁71-76。
趙曉玲,〈站在父權的肩上──「反」雛妓運動〉,《婦女新知》期159(1995年8月),頁12-14。

婦女新知基金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
臺灣展翅協會
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