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70年代的女裝流行時尚:迷你裙(Mini-skirt)

很多人都依稀記得這句玩笑話:「對群眾演講,必須像女孩子穿的迷你裙一樣,愈短愈好!」這是幽默大師林語堂的話語。 那麼,首度上市的迷你裙到底有多短呢? 1958年,英國倫敦的女服裝設計師奎恩特(Mary Quant)勇敢挑戰社會人士對女裙長度的底線,把裙下擺一舉提高到膝蓋10公分以上,掀起了女性露出修長大腿的風潮。1960年代,戰後校園新一代的知識分子誕生。他們對政府、保守主義者及成人世界的虛偽感到不滿,也反對戰爭。更為了爭取自由、平等、博愛精神而到處示威不絕!!這是一個屬於年輕人的時代。由於迷你裙具有「青春」、「活潑」、「開朗」、「朝氣」、「稚氣」、「天真」、「不受拘束」等象徵符號,反映出「年輕文化」的精神。故很快地在西方國家造成大流行。其次,奎恩特也為女性體態塑造出一種「纖細苗條、玲瓏有致、強調骨感」的青春氣息。如她選用的模特兒Twiggy就是最佳的代表。 1960年代以後,臺灣的服飾文化加速追隨西方流行的腳步。迷你裙在影視明星、時髦女性的帶動下,很快地風靡全臺。但年輕女性大膽地披露修長直挺的大腿,也引來保守分子的非議。如當時的報紙報導: 女性穿太過暴露的迷你裙遭女議員批判;著迷你裙讓蚊蟲有叮咬機會,不僅玉腿留痕還會傳染疾病;韓國女性穿超短迷你裙而被拘留2天,以及報導迷你裙、喇叭褲即將流行過時等。甚至社會輿論也以「引起閒話」、「暴露太多」、「高立講臺,似也不雅」等理由,批評女性教師穿著迷你裙。甚至有地方政府明令女教師應避免穿著,以維持「為人師表」的風範。這股非議迷你裙的聲浪,最後在教育廳廳長潘振球表達尊重穿著自由的立場下落幕。 戒嚴時期,政府也以「奇裝異服」、「過於暴露」、「違反善良風俗」為由,企圖撲滅這股年輕文化的潮流。1969年7月的報紙刊載: 臺北市警局以「妨礙善良風化」對穿著迷你裙的女性處以一日拘留。1970年,警備總部更召集相關部門研商加強取締「嬉皮」(Hippies)、奇裝異服、蓄長髮等事宜。之後,女性穿過短的迷你裙、熱褲皆成為警方取締的對象。女學生穿著流行的短裙也會被認定是「奇裝異服」而受到處罰,打扮太前衛者甚至會被退學。曾任教實踐大學的施素筠回憶說:當時的校長謝東閔到英國考察,見到滿街皆是穿著迷你裙的歐美女孩而眼界大開,從此決定不再處罰穿迷你裙的女學生。 還有,為了反抗灰暗、無趣又一致性的制服文化,裙長也成為女學生革命的的對象。1978年,省教育廳曾建議縮短國、高中女學生的裙子長度。惟教育部函以「遷就時下的流行與時髦,其弊為趨迷你化,非女學生制服所宜採。」但是,就算有社會輿論的圍剿,國家動員的取締,但迷你裙的流行,擋也擋不住。 「迷你裙」幾乎不曾退出流行的舞臺,總在數年之後捲土重來而成為時尚界的焦點。1990年代以後,「辣妹」、「檳榔西施」、「展場小姐」(Show girls)的裝扮,皆再度重現了迷你裙的另種風華。

葉立誠,《臺灣服裝史》(臺北: 商鼎文化出版社,2001),頁139-198、頁271-272。
〈悉聽尊便 教廳對穿迷你裙 沒有意見〉,「中國時報」,3版,1969年11月11日
〈著迷你裙 高立講臺 似也不雅 教局不下禁令 認以樸實為宜〉,「中國時報」,5版,1969年11月12日。
〈迷你裙暴露太多 女議員表示反對〉,「中國時報」,6版,1969年11月16日。
〈裙子越短 閑話越多 迷你裙困擾高市女教師〉,「中國時報」,6版,1969年11月19日。
〈老問題‧新說明 女老師可以穿迷你裙嗎 潘振球表示隨她的便吧〉,「中國時報」,3版,1969年12月13日。
〈迷你裙喇叭褲 即將過時〉,「中國時報」,3版,1970年4月20日。
〈迷你裙暴露弱點 給蚊蟲叮咬機會 玉腿留痕 傳染疾病 大夫呼籲少女當心〉,「中國時報」,3版,1970年7月8日。
〈超短迷你裙 韓國不許穿 小姐違反新規定 拘留兩天開先例〉,「中國時報」,3版,1973年4月20日。
謝錦芳採訪,〈麵粉帶到迷你裙 見怪不怪〉,「中國時報」,A6版,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