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移工

根據勞動部統計數據,於2019年底在台移工總人數已達718058人,其中產業移工有456601人,約佔63.6%;社福移工有261457人,佔36.4%。產業移工是指從事「營建業、製造業與漁業」的移工;社福移工是指從事「看護或家庭幫傭」的移工。若從不同產業的角度去觀察,可以發現移工男女比例及來源國有非常大的不同。觀察產業移工的國籍組成,越南移工為產業移工最主要的來源國,其次為菲律賓、印尼及泰國。而男女比例上,男多於女,男生佔71.2%,女性佔28.8%。在社福移工部分,印尼移工人數遠超過其他國家,佔了76.4%,而男女比例上,女遠多於男,佔99.3%。這種外籍照護勞工高比例為女性的現象,反應了「女性應該負責照護工作」以及「照護是女人的事」的性別刻板框架。   

雖然社福移工人數少於產業移工,但過去幾年人數穩定成長,其中家庭看護的比例佔最多,其雇主為一般家庭,另外還有機構看護(雇主為安養院、長照中心或醫療院所等),社福移工負責台灣很大一部分的長照工作。然而,很遺憾的是,台灣並沒有把這些家庭看護工納入《勞動基準法》當中,歸屬在《就業服務法》下,不僅沒有勞工保險、領不到法定最低薪資、更時常需要超時工作、沒有休假的權利等。根據我國《就業服務法》之規定,從事家庭看護等工作之外籍勞工,不得轉換雇主,這樣的規定容易使他們落入被剝削的工作環境,因此經常有移工需全年無休,甚至經常要做看護之外的工作,或是被雇主、仲介扣押護照等不合理之處,再再顯示社福移工的工作環境,仍有非常大待改善的空間。   

此外,社福移工不時遭到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的對待,根據監察院公布的調查報告,自2012年至2018年2月間,通報外籍勞工遭受性侵害案件人數計633人,每年約發生百餘起在台女移工遭性侵害之通報案件,其中7成以上屬家庭看護工,近6成屬僱傭關係。社福移工擔任者多為女性移工,經濟基礎薄弱,空間支配權力又在雇主手中,由於權力關係的不平等、中途中止契約困難,無形中增添了女性移工暴露於性暴力的風險,多數遭遇性侵害時往往選擇「隱忍」或「逃逸」。   

政府應持續檢討現行社福移工的相關法規,如儘速通過《家事勞工權益保障法》,或是訂定標準的定型化契約,以規定基本工資、合理休息時間、勞保、居住隱私保障等,落實相關國際人權公約對外籍勞工的基本人權保障。

延伸閱讀:

勞動部,2019,勞動統計查詢網
吳曉樂,2017,聯合報,她從海上來(上):經濟、空間與性別鑄成的失語困境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2015,跨境移工之性別研究─以我國外籍工作者為例
王美玉,2018,監察院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