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20世紀初期被引進臺灣,到1920、1930年代,各大城鎮都已經有公共汽車的營運了。在當時的客運業中,基本上以男性駕駛者的地位,高於女性車掌小姐;但是,仍有部分女性成功取得駕照成為客運女駕駛。時至今日,各式大眾運輸的售票員,依然以女性居多,而男性多為駕駛。
在公車交通發達的臺北市,女性與男性搭乘者在搭乘文化上,有著不同的表現。首先在搭乘比例上,女性多於男性,並分布於各個年齡層,而男性則以老人和小孩居多。此外,男女之間對於搭乘公車的考量也相當不一,女性會在意坐在身旁的乘客是誰,而男性則在意空間的大小。但是共同點都是,無論男、女乘客都喜歡坐在女乘客旁邊。
一般的交通工具,其設計都是以男性為對象,銷售主力也以男性為主。例如臺灣的機車要到1979年,才由臺隆公司推出蘭蒂50C.C.女性用車,而特別以女性為對象設計的單車就更晚了。
除了搭乘交通工具外,女性在交通工具的使用上,也具有特殊的意義。也就是說,一般人會害怕身旁的駕駛者是女性,認為女性無法駕馭機器。通常而言,女性對於空間的掌握能力不如男性,這或許是造成認為女人不善於開車的因素之一。不過,事實上,不只是男性,許多女性也無法相信女性駕駛人。
對於女性使用自小客車的疑慮,大多集中在不夠乾脆、太過小心、太過天真、無法判斷其下一步行進方向、任意變換車道、紅燈右轉、倒車撞車等。而這些疑慮,又與屬於女性的刻板印象,有所符合。極其特別的是,一般人雖然對女性駕駛自小客車有著疑慮,但是如果把交通工具改為機車,抱有疑慮者,便減少許多,甚至對於女性的騎乘技術還持有不錯的評價。如果是大型的營業車輛,即便駕駛者為女性,興許除了新奇感外,疑慮的產生並不常見。
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的存在,我們無可否認,但面對女性使用不同交通工具的不同印象,我們卻很難解釋印象的成因。不過,女性在不同交通工具的使用上,無論是在數量或質量上,都已經比以前獲得許多進步,相信在未來,或許這些刻板印象能有得到「公平對待」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