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戰後長期有小兒麻痺症的傳染病例,曾一度受控制,但1982年再次爆發大流行,早期,小兒麻痹女性不少走入婚姻,在難以抵抗的父權思考下,許多身障女性仍希望迎合一般想像,實踐「母職」角色,承擔著家庭照顧責任、扮演著稱職的「母親」及「媳婦」。在傳統家庭制度中認為唯有一男一女的結合,並且生育兩人的下一代,才能建立世俗所謂的理想家庭,有了這樣型態的家庭才是一個完整的家,許多障礙女性也希望透過生育能力來回饋丈夫,藉此在兩人關係中取得平衡,而在早期傳統傳宗接代使命之下,身障女性同樣背負著生男孩的壓力。
一旦決定生產,許多身障女性也會擔心自己身體的狀況,會遺傳給孩子,即使某些疾病不具備遺傳性或者許多障礙是後天所造成,然而早期醫療不發達及傳統刻板印象,仍令這些母親憂心不已。另一方面,懷孕對於一位身障女性,可能對其身體有極大的負荷及風險性,且產檢設備等醫療資源也普遍缺乏無障礙功能,障礙女性面臨著懷疑疾病具有遺傳性的可能,以及醫療資源對於身障者的不友善,醫生的專業角色所給的建議,嚴重影響著身障女性選擇是否生育的決定。
生產之後,身障女性通常被社會認為沒有足夠的能力照顧孩子及家庭。於許多障礙媽媽日常生活中需使用輔具來輔助自己身體上的障礙,然而身障家庭有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負擔購買輔具的能力,也是目前身障母職需面臨的問題。
身障母親也害怕如何與孩子溝通,教育孩子為何自己的母親與其他一般人不同,在這個過程中身障母親該如何去調適心理,做好下一代的教育實為一大挑戰。障礙母親在孩子學齡時期,通常需要共同參與學校的親子活動,然而空間的無障礙的不友善,可能會限制身障媽媽的行動,且可能受到他人對障礙者的異樣眼光,而孩子亦可能由於媽媽的身體障礙,而遭受校園同儕的嘲笑。
身障媽媽在社會上容易被質疑「母職」的角色,在障礙與歧視的影響下,身障母親勢必比起一般母親需花費更多的心力,慶幸的是孩子通常會適應母親的障礙狀況,可學習獨立處理生活事務,即便孩子與媽媽有著生理上的差異,卻仍可尋找一個良好的平衡點。
延伸閱讀:
她們不配當媽媽?──被遺忘的身心障礙女性家庭照顧者,最後檢索日期:2020年7月7日,來自: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disabled-women-caregiver?fbclid=IwAR3hHvhIy1Y-__1aKcdaE1YkpdbwW5MPM8yTLPTd1t5N1RpFoML7M6tUXZo
林秀珊,〈肢體障礙女人之母職實踐〉,高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