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女人第二個「後頭厝」─晚晴婦女協會(1988-)

1995年新晴版民法親屬編立法進程說明會

天意憐幽草,人間重晚晴。【李商隱‧晚晴】

聽到「晚晴協會」,你會想什麼?「那不是一個專門鼓吹女人離婚,教大老婆學壞的邪門組織嗎?」「那裡根本是一群離婚女人造反的陣地吧?!」沒有接觸過晚晴婦女協會的民眾,心裡或多或少會有以上負面印象吧!

其實,晚晴婦女協會服務的對象並非只有離婚婦女,對於婚姻問題處理態度也非一昧教唆女人離婚。而是,婦女若已經面臨立即的危險(如家庭暴力),離婚成為「必須」或「唯一」考量時,晚情婦女協會願意提供婚姻諮詢與法律服務,協助這群婦女瞭解並且接受離婚狀態,而非再度製造離婚歧視,限制女人的生存空間。

二十幾年前,臺灣民眾對離婚婦女和單親家庭,存在許多負面看法,部分有婚姻困擾的女性,在「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想法的桎梏下,無法客觀思考家庭功能,徒然坐視婚姻問題惡化,讓孩子、家人受到更大的傷害。當時有一群關懷離婚婦女的女性,為了讓經歷婚變婦女有一個傾訴與傾聽的地方,在1994年組成一個非正式組織「拉一把協會」,創始會長為東吳大學副教授林惠瑛。1986年,施寄青加入晚晴,擔任「公共關係」工作,公開談論失婚婦女的處境,被冠上「離婚教主」之稱。1988年,該會趁臺灣解嚴、人民團體組織法修正之際,將「拉一把協會」轉型為政府立案的「晚晴婦女協會」,於臺北市正式成立。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則在1991年立案成功。 

這二十年來的努力,晚晴婦女協會過幫助成千上萬名婦女,正視婚姻的本質,面對婚姻的困境。在晩晴婦女協會接觸過、輔導過的案例中,可以發現,雖然造成婚姻問題的原因、境遇大不相同,背後卻有存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缺乏「男女平權觀念」。這不僅可見於兩性相處上,在人際關係的來往,現代人也越來越不懂得「尊重他人」。因此,晚情婦女協會除了協助離婚婦女、輔導單親家庭之外,更致力於投身社會教育,開辦「兩性平權」相關的課程與活動,在社區、學校舉行巡迴講座等,希望藉此破除臺灣社會,對單親議題的誤解與迷思,並且促進兩性和諧、增進婚姻的美滿,減少婚姻問題所帶來的社會問題和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