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主流化

「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是聯合國目前正在全世界推行的一個概念,強調各國政府在訂定法律、擬定政策、方案與計畫時,於設計、執行、監督、評估的每個階段裡,都應該要具有性別意識,同時關注到男性與女性的利益,並且加入兩性的經驗。甚至,過去所制定的政策、立法與資源,對於不同處境的性別者的影響,都應重新檢視是否有其不公平之處。 性別主流化,其實不單是一個概念,也是一種策略。運用性別統計、性別分析、性別預算、性別影響評估等具體方法,目的是要使女性和男性有相同的受益、相同的待遇。因此。透過「性別主流化」策略,是為了能創造一個符合性別平等的社會。 性別主流化的概念,並不是一蹴即成,而是經過二十多年來,才逐漸成型。最早是1975年,聯合國召開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時,強調女性應享有與男性相同的機會、權利與資源,並且定下1975年至1985年為「聯合國婦女十年」,要求所有會員國,都要全面檢視自己國家歧視女性的法律與政策。此後,歐美各先進國家紛紛成立專屬機構,努力推動性別平等的工作。 1985年,召開第三屆世界婦女會議,瑞典發現性別概念依舊被忽略,許多法律、政策從表面上看,似乎沒有性別歧視,可是一旦在生活實踐起來,就會發現它其實是對女性不公平的。於是,在會議上,瑞典代表提出「性別盲」的觀點,希望各國以「性別觀點」重新檢視自己國家的憲法與法律。 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在北京舉行,發表「主流化性別觀點」的「北京行動綱領」,明確要求各國將性別平等作為政策的主流,而且參與簽署的國家有義務,在一定時間內,建立並完成實現性別主流化的機制。 亞洲地區,日本、韓國也在2000年後,陸續設立專責的「性別平等議會」或性別平等部。由於臺灣非聯合國會員,並沒有受到這股國際潮流的撼動,反而是內部婦運團體,受彭婉如遇害事件的影響,在1997年迫使政府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簡稱婦權會)。政府單位才開始注重臺灣婦女的權益,但當時尚未納入「性別主流化」的概念。 直至2000年,民進黨取代了國民黨成為執政黨,民間婦運學者與婦女團體紛紛進入「婦權會」擔任委員,積極提出「性別主流化」的理念。歷經兩屆民間委員的努力推動,2004年,行政院建置完成中央各部會性別聯絡人。2005年,各部會隨即著手規劃性別主流化的實施計畫,同年12月9日「婦權會」第23次委員會議通過:性別主流化是政府既定政策,各部會應逐步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之後,在多位婦運委員的拼命協助下,終於在2006年12月15日,行政院所屬38部會皆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全面推動性別主流化的工作。 至此,臺灣政府雖然沒有設立專屬的機構,卻也發展出自己特有的方式,與「性別主流化」的國際潮流,同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