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之不去的「溺女」夢饜:1990年代以來台灣的性別失衡現象

一般十月懷胎,吃盡辛苦,不論男女,總是骨血,何忍淹棄。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從何而來?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從何而活?況且生男未必孝順,生女未必忤逆……。〔明〕馮夢龍(1574-1646),〈禁溺女告示〉。

傳統中國的人們基於生活貧困、無力養活,害怕為女兒置辦豐厚嫁妝,以及受迷信、重男輕女觀念的影響,早有棄嬰、溺女的陋俗。到清代,父母更慣常於嬰兒出生之際進行性別選擇,使溺女不溺男的風氣更盛。據稱:貧苦下戶「無一戶不溺」,中等之家則「僅留一、二,餘皆溺之」。面對不人道的殺嬰行為,政府、士紳主要採取興辦育嬰堂(類似現今孤兒院)、頒布禁令、為文譴責及重申嚴懲等方式,以推動慈幼的仁政。

清初,臺灣正值初墾階段,人口以壯年男性為主,絕少聽聞溺女一事。到18世紀末期以後,隨攜眷政策的放寬、人口顯著增加,源自原鄉傳統的溺女紀錄逐漸出現。為了抑止該項陋俗,臺灣先後成立7所育嬰堂(或稱保嬰局)以收養棄嬰(主要以女嬰為多)。除溺女外,社會也盛行賣女為婢、收養童媳等風氣。至日治時期,輕女的觀念仍不曾改變。

1960年代以後,隨立法禁止、經濟和社會結構的變遷,以及教育普及等,重男輕女觀念似逐漸淡化,且轉而傾向於肯定女性貢獻,並高倡「男孩、女孩一樣好」的口號。然1990年代以來,在家庭明顯少子女化(1984年出生率已降至2.1%)、引進進步的生殖醫療技術(如1980年代引進超音波診斷、羊膜穿刺術及絨毛膜採樣術等),以及傳宗接代傳統價值的影響下,使原本用來診斷先天疾病的科技,漸被作為性別偵測的工具,以致造成嬰兒性比例明顯偏高,超過自然界的正常值(103-107)。

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1986年以前,我國嬰兒性比例大致介於105-108區間,惟自1987年起,就未曾低於108;按胎次觀察,近20年第1、2胎(分別占嬰兒出生數53.7%及36.5%)大致介於105至109,略高於正常區間,惟第3胎(占7.9%)起則高於110,且自2001年起,每年均高於120,顯示高胎次有非常明顯的性別篩選傾向。

其次,據統計分析指出:2008年,父母教育程度為大學以上之嬰兒性比例是108.0-108.4,專科程度者為110.6-111.9,高中職程度者則是110.2-109.4,國中以下是110.5-109.4。與1998年相較,除大學以上有明顯下降外,其餘皆呈現上升的趨勢。若依縣市別進行分析:都市化程度較高的縣市其嬰兒性比例較低,而農業縣市則較高。

男女性別失衡會帶來哪些衝擊呢?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婚配困難。據2009年統計指出:25-44歲人口未婚比率為40.5%,其中男性46.0%、女性34.9%,男性較女性多42.8萬人。換言之,適婚卻打光棍的男性高達四成多,且人數遠高於女性。顯見,男性婚配將日益困難。其次,隨成年男、女人口差額的擴大,外籍通婚的需求不易下降,且將對社會產生結構性的影響。最後,據中國學者的研究指出:在性別失衡的情況下,男性的父母為增加孩子在婚姻市場的競爭力而提高了儲蓄率。故性別失衡也可能進一步引發經濟失衡。

據「聯合國開發組織」(UNDP)2010年的兩性平等報告指出:亞洲擁有全世界最高的新生兒男女性別比例,分別是119:100,遠超出全球平均的男女比例107:100,且因性別歧視所採取的墮胎、殺嬰及忽略健康與營養等,已造成9600萬名女性消失,且數字看起來絕對會增加。可見,亞洲國家經濟的強勁成長並未使女性因而受益。同為亞洲國家一員的臺灣,人們似乎也該深思!

趙建群,〈清代「溺女」之風與相應措施〉,《歷史月刊》,105期(1996年),頁65-69。
林亭儀,〈UN:重男輕女 中國和印度約8500萬女性消失〉,「法新社」,2010年3月8日
郭松義,〈清代男女生育行為的考察〉,《中國史研究》,2期(2006年),頁147-167。

李文良,〈育嬰堂〉,臺灣大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