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出現最早可追溯至十八世紀中葉的美國,Auther Morris 發明了「先享受,後付款」的概念類似現今信用卡。直至 1950 年代銀行開始提供循環信用付款方式,信用卡的蓬勃發展自此展開。
然而,1960年代的銀行,拒絕發卡給未婚女性,即便是已婚女性也需要有丈夫的簽章;一直到 1974 年美國國會通過《信用機會平等法》(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明令禁止信用評分有性別及婚姻狀態歧視,女性才開始獨立擁有的信用卡。
臺灣在1974 年由中國信託投資公司發行第一張簽帳卡卡,因相關金融管理機制未完備,兩年後遭財政部暫停發行。到1984年聯合管理單位、1988年才核准發行「信用卡」;而1990年代初期,信用卡市場開放、諸多銀行開始發卡,估計發卡量達兩百萬張。
國內信用卡發行初期,許多女性是拿丈夫的附卡消費,這與申請條件須有薪水或財產證明相關,女性的消費能力與消費型態皆未被明確正視。但隨著女性社經地位提升、經濟獨立、消費力大幅增加,加上不少女性掌握了家庭中消費支出主導權,銀行業者逐漸從這群女性消費者身上看到了可觀商機;且根據業者以往的調查,相較於男性,女性群體的信用歷史平均較好、呆帳情況少、忠誠度高、動卡率較高,整體的消費能力與償債能力都被看好。諸多因素的影響與考量下,業者選擇推出女性信用卡,而女性群體的需求也開始被重視。
當信用卡市場漸趨於飽和,台新銀行率先嘗試進行市場區隔,經過一連串市調分析後,於1995年推出全臺第一張女性信用卡「台新玫瑰卡」。「認真的女人最美麗」此一經典廣告語句,讓人印象深刻,使得台新銀行在一年內發出約十一萬張卡,成為臺灣女性信用卡的市場領導品牌,其他銀行也紛紛跟進發行女性信用卡,甚至更進一步分眾行銷。
以台新銀行為例。1995年台新銀行針對20-35歲的現代女性,推出強調「女性認同」的玫瑰卡;2003年更隨著當初辦卡族群的年紀增長,轉向鎖定30-55歲女性,著重提供休閒、紓壓類型的消費回饋及相關服務,強調「透過消費寵愛自己」;而2015年則是重新定義女性形象,以「認真的女人最美麗有刺更有魅力」描繪了新時代女性大膽強烈的自我主張,並在往後幾年嘗試舉辦各種關注女性的活動,如、冠名 Women Run 女子馬拉松….。
至2020年為止,臺灣市面上至少有七家銀行業者曾針對女性族群發行信用卡,但現今這些信用卡大多並非「僅限女性申辦」;部分業者甚至重新調整卡片定位,改為鎖定消費力高的族群、不再強調性別。
延伸閱讀:
郭良文,〈台灣近年來廣告中認同之建構──解析商品化社會的認同與傳播意涵〉,《新聞學研究》57: 127-157,1998。
林志翰,〈與眾不同的信用卡人生:用三年後的眼光看現在台新銀行總經理-蔡孟峯學長〉,《交大友聲》407: 56-6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