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的網美文化

2020年,在社群軟體instagram裡輸入hashtag「#網美店」,可搜尋到將近四萬則貼文,絕大多數都是餐飲消費主題,發文者包含美食部落客及店家。被歸類為「網美」的美食部落客,食記頁面不會只有食物及用餐環境,人物與環境的互動舉足輕重,大量的人像出現是關鍵指標,「能不能拍出美照」是其目標受眾判斷店家優劣的重要判準;店家則會主打「網美打卡牆」,點入地標能刷出一排差不多拍攝位置的照片,形成消費噱頭以打造店家名氣。透過網美店成為一個大眾詞彙,可得知飲食的網美文化已然形成。

「網美」是什麼?一般認為是因姣好外型獲得網路聲量的人,是一種並非傳統藝人的新型態公眾人物,既不是歌手、演員、作家,然而發展順利者亦可出現營利模式而成為一種職業。而「美」通常用於形容女性,因此網美絕大多數為生理、性別氣質符合典型女性形象的人。社會通念認為網美徒有美貌的身體特徵,美貌被歸類為天生、無關選擇與行動的條件,忽略了符合主流審美框架必須付出相應努力,擔任一名網美需要資訊搜集、即時更新、修圖等事,同時也存在崇尚陽剛、貶抑陰柔的父權價值,於是以陰柔女性為大宗的網美文化時常與「無腦」或「膚淺」等形象連結。

數位資訊時代,網路行銷遠遠有效於其他傳統行銷模式,高觸及率就是廣告效益,因此「網紅行銷」是常見模式,請知名網紅(網路紅人)試吃後好評發文,相當快速又有效,俗稱「業配」的業務配合即是網美的收入來源之一。網美的消費經驗成為一股風向,是具有高度話語權的自媒體(self-media),然而在有些店家配合網美口味的同時,也存在對此文化的反撲,有些店家抱怨網美在店內換裝拍照、浪費食物只為拍照、恣意到處拍照影響到其他客人等等行徑,祭出警告文表示不歡迎,或是對商業拍攝酌收場地費。有知名甜點工作室發圖「即日起嚴禁網美」後補充表示:「我們不是網美店,我們一開始瞄準的客群就不是網美」。

2020年5月,在instagram擁有32萬追蹤者的「卡卡兒」與熱門咖啡店發生拍照消費紛爭,於是發文號召粉絲「請大家幫我留一顆星」(註:指google maps評論),新聞報導著雙方說詞,卡卡兒認為自己因網美身份受到行為放大檢視,那句不斷重複的「因為我是網美」引發網友嘲諷,甚至成為facebook頭貼模板,事件以網美道歉關粉專結束。這起消費紛爭之所以有如此效應,便是大眾對網美文化所乘載的「為拍照成生」的消費文化各有立場,也說明了網美確實是當代與經濟、社會等面向高度相關的重要文化現象。

延伸閱讀:

A Day Magazine,「被稱作『網美』,是稱讚還是諷刺?」Juksy,「是去喝咖啡還是打卡炫耀?『嚴禁網美』事件引起網友兩極反應,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