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戀愛事件

1926年2月,曾為文協會員的彰化街長楊吉臣的三男楊英奇和台中霧峰林家後人林士乾,與吳進緣(亦有記作進蓮)、楊金環、潘貞、謝金蘭、盧銀等五名女性友人,意圖乘船至廈門展開新生活,其中楊英奇與潘貞為情侶,而吳進緣、潘貞、謝金蘭、盧銀四人均為彰化婦女共勵會成員,但出發吳進緣由基隆港打電報回家,本欲擾亂視聽而佯稱已搭前日航班離台,反而因此被尋獲,據傳僅林士乾與楊金環成功渡海。

由於5名女性均為彰化高女畢業生,其中還有4名是「彰化婦女共勵會」之成員。彰化婦女共勵會為第一個由台灣女性組成,思想進步的社會團體,鼓勵女性有自主、獨立的思考精神並舉辦運動會、講演會、讀書會等活動,引起頗多側目。多名地方人士要求楊英奇的父親街長楊吉臣引咎辭職,整起事件成為輿論攻擊之目標,引起當時新舊文人激烈之攻防,在《臺灣日日新報》與《台灣民報》就有60篇相關報導。當時的保守文人認是臺灣文化協會彰化支部推卸責任,認為這是他們放任成員提倡自由戀愛責任,因而導致道德秩序崩壞。新知識份子則認為此事件為「淫奔」,而非自由戀愛,導致彰化支部與婦女共勵會受到多方的壓力。同年3月4日,彰化婦女共勵會為了避免被貼上標籤,將涉入事件的四人皆開除會籍。然而事件衝擊之大,該會依然在事件後停止運作。

這個事件除了看見新舊文人對「戀愛結婚」的看法不同,日本統治當局也透過報紙批判台灣文化協會,可見台灣新女性所面臨之反對勢力還多了殖民政府的政治力介入。這事件造成新生的第一個臺灣本土婦女運動團體就此夭折,而楊英奇則是用至吳進緣家中下跪道歉的方式才讓事件落幕。

延伸閱讀:

洪郁如,《近代台灣女性史:日治時期新女性的誕生》,台大出版中心,2017。

陳柔縉:戀愛?亂愛!從媒妁之言到自由戀愛──《近代台灣女性史》新書講座側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