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可貴,愛情無價─日治時代的「自由戀愛」

自由戀愛

  阮是文明女,東西南北自由志逍遙佮自在,世事如何阮不知阮只知文明時代,社交愛公開男女雙雙,排做一排,跳道樂道我上蓋愛

【跳舞時代】陳君玉作詞、鄧雨賢作曲(1933年)   如果你看過2003年金馬獎最佳紀錄片【跳舞時代】,那麼你對1920年代臺灣年輕男女,隨著流行音樂翩翩起舞,追求他們嚮往的「維新世界,自由戀愛」,必然感到印象深刻。這首傳唱大街小巷的流行歌,表達日治時期臺灣新女性敢於實現自我、追尋真愛的勇氣。但你知道從嚴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規範,到「戀愛結婚」,可是一場兩性關係的大革命。   20世紀初,吸取日本大正民主風潮的臺灣留學生們,開始引入「戀愛」、「婚姻自主」的概念。相較於依從父母指示的傳統婚姻模式,新知識分子間傳頌的「戀愛結婚」,強調婚姻應建立在真愛的基礎上;即便是父母撮合,也要歷經婚前交往、相互瞭解的過程,而且尊重本人的意志。   這套從日本引進的戀愛理論,表面看來似乎與今日似乎沒什麼不同,實際上可是大不相同。往昔的「戀愛」必須以結婚為前提,是結婚前相互理解的階段。且因為社會風氣保守,加以社交場合尚未相應興起,常有用「偷看」方式確認對方長相,或是約在公園、廟宇會晤一、二次,隨後馬上結婚的情形。   既然是由知識分子傳播的新思想,付諸實踐者,自然也從社會的中上層階級開始。他們選擇伴侶的條件,隨著觀念的轉變,已從一雙金蓮的大小,轉為學歷的高低。因此象徵智慧、才能與家世保證的高等女學校學生,幾乎可說是名門子弟挑選伴侶的首選。例如戰前臺灣第二位醫學博士施江南,就是在臺南第二高女校長的介紹下,順利娶得該校成績最優異的陳焦桐為妻。   女性身處社會風氣的大變革下,也展現了有別於以往的主動性。從外表而言,街頭新興的職業婦女與象徵「新女性」的高等女學校學生,對外在裝扮與流行趨勢的重視,正顯示她們自我認知的轉變;就內在而言,新女性在思想與學問上的進展,賦予她們和男性擁有相同的選擇權。現實社會中,無論是幸運得到家長祝福的王子公主、為愛出走的青年男女、或是反抗被「送作堆」而逃家的童養媳,都代表著日治時期的女性,已開始懂得尊重自我意志和身體的主導權。

井上輝子,〈恋愛観と結婚観の系譜〉,收入総合女性史硏究会編,梅村惠子、 小和田美智子主編,《日本女性史論集4 婚姻と女性》,東京:吉川弘文館,1998年。
洪郁如,《近代臺灣女性史--日本の植民統治と「新女性」の誕生》,東京:勁草書房,2001年。
游鑑明,《走過兩個時代的臺灣職業婦女訪問紀錄》,臺北:中央硏究院近代史硏究所,1994年。
郭珍弟、簡偉斯執導,公共電視臺策劃,《跳舞時代》(紀錄片),臺北:黑巨傳播,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