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阮這,佮種田同款,愛看天食飯,好天較有得趁!」(原句臺語,指:做我們這行的,跟種田的一樣,要看天氣吃飯,好天氣時才賺得到)當了五十多年「海女」的阿嬤如此說道。
海女是日本對於潛水採集海產的女性從業者之稱呼,這個用詞也隨著日本殖民而傳入臺灣。臺灣海女文化的發展與石花菜產業密切相關,早年多由男性出海捕魚,家庭內之女性為分攤家計,便至潮間帶和淺水處從事採集以貼補家用,隨著石花菜需求的增加且價格不差,採集石花菜便成為海女文化重要的一環。
石花菜是對富含洋菜藻膠、具經濟價值的石花菜科紅藻之泛稱,早在清領時期1870年代,臺灣就有石花菜出口,進入日治時期石花菜持續出口,且從官方自1924年起的統計報告來看,產量雖然有波動,大體而言仍是呈現增加的趨勢。為便於統治當局課稅,自1913年起即須申請採集證方能進行採集,至戰後甚至到解嚴前都還維持許可制。
在日治初期即有琉球人(即沖繩人)到臺灣北部海岸從事石花菜採集,從口訪中得知當地臺灣人向琉球人學習下潛採集的部分技術,然而有關於澎湖地區技術傳承的情形則尚未明朗。總歸而言,海女文化的起源雖無法確知,但是能夠確認在日治時期由於石花菜產業的發展,而在臺灣北部海岸與澎湖地區興盛起來。
每年農曆2月到6月是北部海岸主要的石花菜採集時期,海女通常會成群結隊工作,從前是身穿自製保暖衣物、赤腳或踩著草鞋、赤手、身揹網簍、臉戴水鏡(以木頭、玻璃、布帶等手工製成之蛙鏡)潛水採集,現今則會改穿防寒衣、膠鞋、蛙鏡並戴自製頭套,有些還會將咀嚼過的口香糖充作耳塞。
幾乎一整年海女都可以靠潮間帶採集、潛水採集作為副業,採到的「海物仔」(臺語,指海產)從螺、貝、魚、蝦、螃蟹、海菜到海膽都有。採集到的石花菜也非直接販售,海女會先剪整、淘洗砂石,再經過反覆地平鋪、曝曬、翻面與洗滌,直到原本紅色的石花菜呈米色乾燥狀才算大功告成,此時就會看到一捲一捲猶如稻草捲的石花菜置於海女家門前。種種專業技術加上對於海洋的諸多知識,舉凡海水漲退、海流方向、生物分布,形塑出臺灣特有的海女文化。
隨著1980年代後,石花菜產業衰退、潛水設備等新技術的引入、以及海洋資源的減少,依靠簡易裝備即下潛採集的海女文化面臨傳承的斷裂,目前臺灣的海女不及百人,多居住在北部海岸。臺灣本島極東的馬崗漁村即有一群海女,加上村內保有眾多就地取材蓋起的石頭屋與石牆,是連同聚落紋理將海女文化留存得極好的地區之一。然而台灣尚未如日本與南韓將海女文化指定為無形文化資產,或如濟州島海女文化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臺灣海女文化長期未被賦予文化資產身份,馬崗石頭屋也僅有2幢於2019年被指定為「歷史建築」,沒有以「聚落建築群」的方式保存,海女文化在臺灣的存續,處境十分險峻。
延伸閱讀:
王靜娥,〈臺灣海女文化與環境變遷之探討──以貢寮地區為例〉,宜蘭:佛光大學未來學系碩士論文,2012。
林玉茹,〈進口導向:十九世紀臺灣海產的生產與消費〉,《臺灣史研究》(臺北)25(1): 39-100,2018。
林柏成,〈臺灣北部石花菜屬(Gelidium spp.)海藻採集的時空特性與永續經營研究〉,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地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