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的關懷─臺灣性別人權協會(1999-)

臺灣性別人權協會

在歷經「新知家變」、「臺北市公娼事件」後,脫離了主流婦運的王蘋,集結了相同理念的夥伴,在1999年5月9日 成立臺灣性別人權協會。他們的成員有同性戀者、多性戀者、性異議分子、性工作者、性別運動者、愛滋運動者、人權工作者、學生、老師、律師,其共同理念是認同性別弱勢或性別少數,拒絕「女/男」單一標準。他們希望透過集體的力量,開展各種新的弱勢性別資源和思維,讓性別人權的觀念普遍化。

臺灣性別人權協會,除了繼續與日日春聯盟推動性工作合法、反對性/別歧視運動、性產業公投訴求、人權侵害問題之外,更聯合同志團體帶動臺灣同志公民運動,如臺北同玩節、發表同志人權報告、同志彩街遊行。此外,更與國際男女同性戀人權委員會(IGLHRC)合作,主辦「性別人權運動組織訓練營」;進入校園參加「GLAD校園同志甦醒日(Gay & Lesbian Awakening Day)」,舉辦全國性拉子影展,及國際性團體舉辦「女同志組織者訓練營」。

為了讓社會關心性別議題,性別人權協會每年都會舉辦「十大性權記者會」,挑出十件侵犯性權的事件,加以分析檢討。2002年,性別人權協會與其他民間團體一同加入「個人資料保護聯盟」,到行政院抗議強制性全民健保IC卡,至內政部抗議「強制性指紋建檔」的政策;更進一步涉入體制內改革,致使國防部將考慮規劃軍中人權教育,並更改同性戀參與憲兵甄選的禁令。

臺灣性別人權協會也與多個同志、跨性別、婦女及人權團體,共同推動修法爭取同志權益,如「《兩性工作平等法》正視多元性別特質修法保障工作權益」、同志婚姻權立法。緊接著,他們又將觸角伸到到政治面,與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人權小組組成「2006選舉同志觀察團」,發起問卷調查,推薦友善候選人,呼籲政治人物重視同志人權,和積極落實同志政策。

最近,他們也跨出性別人權的領域,與各種社運團體聯盟,組成彩虹小隊參加聲援保留樂生教養院大遊行。隨著臺灣婦運發展的變化,主流、非主流的界線早已模糊,爲實踐社會正義,婦女團體也開始與其他社會運動連結。相同地,臺灣性別人權協會也走出當年邊緣的位置,與社運團體爲臺灣人權一起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