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時代的悲喜劇─臺灣原住民女性的外省姻緣

《老莫的第二個春天》電影海報

1950年代末期,一位不肖的婚姻掮客,帶著老兵組成裁判團,進入屏東排灣族山地部落,集合部落中適婚的少女,舉辦了一場美其名為「山地少女選美大賽」,實為婚姻買賣的選美活動,其中一位部落少女就這樣,以五根金條的價值被老兵買走了。遠嫁眷村的原住民女性,除了要調適與自己差距25歲的丈夫,已經很不容易,還必須忍受眷村中,其他三姑六婆指著鼻子罵「番婆」的文化歧視;嚴重時,甚至被群起的眷村太太們圍毆,即使偶爾難得回到部落,也遭到族人的排斥,連祖靈都快遺忘了這個女孩。 這段婚姻故事就是臺灣原住民運動女性健將─利格拉樂阿‧阿(女烏)父親與母親活生生的真實經歷。 其實老兵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初來異鄉的健壯年輕小伙子,卻在政府法令強制下過著壓抑的單身生活,1959年法令鬆綁後,多數士兵早已錯過結婚年齡,年輕女子有誰肯下嫁這些老頭?在政治、社會、經濟、地緣等條件的限制下,有不少人與原住民女性通婚。在這過程中,原住民女性必須面臨族群認同、文化與信仰的斷裂、污名化,以及商品化等問題(賴錦慧,1998)。當然,這些老兵有不少是非常疼愛自己的小妻子,因為嘗過無家可歸的滋味,知道家庭的可貴,份外珍惜得來不易的姻緣,悲情中也有相互扶持與溫暖的一面。 阿(女烏)問過他那來自遙遠安徽的父親,什麼是外省人?什麼是山地人?她的父親淡淡地說:「外省人是人,山地人是人,一樣都是人,不一樣的是,我們生長在不同的環境裡,受到不一樣的待遇,如此罷了!」